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3-01-29 10:55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切实提高我局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

以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主办的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网站(http://xczx.qdn.gov.cn/)为主阵地。一是不断强化信息管理。明确由分管副局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政策宣传组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等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系列信息公开、网站维护方面等专题培训学习,为政务信息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明确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网站开设新闻中心、黔东南概况、部门概况、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专题专栏、党务工作9个主栏目,下设政务要闻、动作动态、图片新闻、公示公告、州情介绍、民族风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部门概况(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权责清单、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建议提案、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产业帮扶、对口·社会帮扶、行业帮扶、培训就业等子栏目。我局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相关内容,2022发布信息551条(篇),其中部门概况类(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基本信息)20条(篇)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法规公文12条(篇)、规划计划4条(篇)、统计信息8条(篇)、部门财政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篇)、权责清单3条(篇)、部门文件5条(篇)、人事信息2条(篇)、代表建议答复5条(篇)、政协提案答3条(篇)以及新闻中心公示公告5条(篇)。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情况。

(二)丰富完善信息内容,夯实平台建设

主动适应新形势,夯实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概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组织机构、人员信息、规章制度等内容;持续聚焦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围绕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不断丰富完善相关信息内容,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信息发布及时。

(三)强化平台监督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完善政务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化的公开机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文章、图片、政策,重视内容更新维护,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实用。同时,强化政务信息的正面宣传引导,以此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努力打造好便民为民平台,为黔东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一是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与解读关联度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维护运营专业技术,信息公开、运营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形成人人关心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提升公开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开、互动、工作推动三位一体均衡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重点、热点问题,在工作情况允许条件下,适时扩大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通过视频、音频、图表、图片等多元化方式展示,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不断提升公开效率和公开质量,从而提高公众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知晓率。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提升专人网站管理能力,定期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能力水平,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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