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fgw.qd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28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委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群众关注、关乎民生的发改部门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公众对发改部门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做好网站升级改造,优化展示效果,更好服务群众。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逐项对照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扎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网站运营力量不断强化,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一是抓好工作信息发布。强化信息主动发布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发展改革动态,全方位展示发展改革工作情况。围绕国家、全省、全州重大主题、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宣传报道,转载发布相关权威新闻报道。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委领导介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信息。精准公开《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结》《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全面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价格监管、机关党建等重点工作信息,全方位展示全州发展改革工作现状。
今年来,通过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对外发布信息77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委扎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经统计,全年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政务信息下情上传。2022年,州发展改革委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246条,被采用78条,其中,被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刊发1条,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18条,在贵州日报、黔东南日报、天眼新闻等主流媒体刊发27条。被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官网采用73条。主动公开建议答复14条、提案答复12条。二是通过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发布信息,2022年发布行业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文件31个,政策解读信息22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落实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责任。加强对互动交流、互动问政栏目管理,及时回应公众留言486条、征集调查期数1期,收到意见建议3条。二是建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黔东南州发展改革”新浪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发展改革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今年来,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8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2条。三是提升办事大厅服务能力。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及时对我委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目前州级和16个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部按照“自然人+法人”“咨询+投诉”“2+2”模式运行,全省市州率先完成“2+2”改革。截至目前,全州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窗通办”,改革范围实现100%全覆盖,基本实现“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办所有事”改革目标。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年度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时重新调整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和专职人员。委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州发展改革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并完善了《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审三校”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委保密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初步建立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州政府举办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五是加强保障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抓好保障投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不断加大对网站技术维护、电子政务网全员推广运用等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按要求对规章实行集中公开,持续更新政策解读,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程序有序衔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级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评估指标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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