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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Z000001/2019-001393346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发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4 11:24

黔东南府发﹝201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日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

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7号)精神,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递信任、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推进质量强州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助推我州质量提升,提高质量认证供给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黔东南新未来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到5年的努力,全州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州通过认证企业组织达到450家,认证证书达到900张;到2022年,全州通过认证企业组织达到660家,认证证书达到1100张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建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省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推行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推广QC小组、六西格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开发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将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成果经验。(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国资委、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2.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以新版质量认证体系为抓手,围绕制造业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七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质量认证服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国资委、州政务服务中心、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3.积极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以质量认证为手段,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推动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抓出成效。(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抓好重点领域质量认证工作。

1.推进现代制造业领域质量认证。大力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生产制造的计量保障能力,提升设计研发的精确度和有效性。围绕数控机床、电子元器件、特色装备等积极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助力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广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电子设备制造。到2020年,鼓励全州重点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100%。扩大“黔东南制造”优质供给。(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大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引导农业种养殖企业广泛开展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创建现代化农业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农产品进出口安全示范区,通过技术支撑、标准引领、认证规范、品牌带动、风险防控等措施,及时公布重点认证种类,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支持申请认证企业达到标准,构建“标准化+认证+品牌”模式,促进我州有机农业品牌化发展,为“苗侗山珍”公共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达51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林业局、州市场监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认证。在食品药品领域广泛开展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MP、GSP认证并有效实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到2020年,鼓励全州重点食品企业HACCP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家以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4.促进现代服务业质量认证。重点在旅游、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服务业认证和合格评定,提升服务业整体品质。(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民政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认证,加快传统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重点推动水泥、铝、钡、铁合金等生产企业广泛开展低碳、节能产品认证。以建材产品为突破口,鼓励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鼓励重点工程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产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有效促进节能降耗。(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1.积极推进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引入“自我声明”方式,对低风险产品逐步取消强制认证。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建立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2.积极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严格执行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落实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凯里海关)

3.大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建立统一和开放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和支持本地民营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特别是投资有机认证企业,提高认证效益,降低成本,增强认证公信力。同时,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质量认证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组织,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到2022年,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值力争达到1亿元以上。推动实施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标和品牌保护力度,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省长质量奖和贵州服务名牌。(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编办、凯里海关;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依托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云上贵州”平台,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加强获证企业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认证证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认证乱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3.强化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严格执行《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信用档案,纳入全州质量信用体系管理,对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存在虚假认证等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名录“黑名单”。鼓励和引导从业机构参加贵州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大力推动质量认证合作发展。

加强我州与国内外其它城市和地区之间认证交流合作,在质量认证政策沟通、地方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专家人才交流共享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机制。积极了解我州出口企业认证需求,为有认证需求的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支持,主动帮扶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主要贸易国产品认证,促进对外贸易,助力我州企业“走出去”。鼓励认证机构进入我州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牵头单位:凯里海关、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投促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州的重要抓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认证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每项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元人民币奖励;通过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000元、5000元和3000元人民币奖励。(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队伍建设。加快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认证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黔东南州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检验检测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认证满意度调查,根据市场评价结果,公布良好实验室、良好认证机构和良好认证企业名单,引导认证市场价值取向。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结合每年的6月9日“世界认可日”、“9月质量月”、有机宣传周等活动,开展认证认可工作主题宣传,营造政府主推、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促落实。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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