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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1105597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办函
发布机构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10
文号 黔东南府办函〔2022〕16 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10 17:21 阅读次数:629次

黔东南府办函〔2022〕16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推进《贵州省 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 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解读目标任务,组织推进落实。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推进、督促落实工作,要制定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实行跟踪办理、销号管理;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对涉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工作,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州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要点》任务推进情况的调度,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和经验做法的推广。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州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导工作,对不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工作进展缓慢、延误改革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州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时将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牵头单位汇总;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分工方案,逐项收集汇总所负责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县(市)、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 2022年 6 月 25 日、9 月 25 日、12 月 25 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业务办公平台”分别将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州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韦新兰,电话:8252299)。

附件:《贵州省 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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