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三穗县、剑河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工业强省”、“工业强州”的战略部署,省、州加强区域合作共同发展的要求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雷山剑河等县市招商异地合作办工业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1〕24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解决剑河县发展工业用地紧张问题,促进剑河、三穗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达到两县产业集聚、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目的,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剑河、三穗两县“联合办园”,突破剑河县工业园区岑松片区的区域界线限制,将原工业区范围延伸至三穗县台烈镇寨头村一带,规划建设一个功能完善、初具规模的工业园区。为使两县规范、协调、有序开展工作,加快“联合办园”规划、建设和发展步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办园”基本原则
(一)坚持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的原则;
(二)坚持诚挚友好、互利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
(三)坚持合理规划、集约发展、环保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主导、资源整合、让利于民的原则。
二、“联合办园”主要内容
(一)基本面积范围
剑河三穗两县“联合办园”位于三穗县台烈镇寨头村一带,规划总面积为129.99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需占用指标125.44公顷,从《剑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相应指标中扣出调整给三穗县;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和调整耕地保有量指标从《三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调出,由剑河县承担保护。
(三)征地拆迁补偿
由三穗县主要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剑河县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征地拆迁补偿所需资金依照剑河、三穗两县范围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剑河县负责筹集兑现;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问题,由三穗县按照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剑河县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四)建设标准
拟建的园区需严格遵循三穗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与当地民族村寨建设有机衔接,不影响台烈镇等园区周边集镇和村寨的规划建设;园区所引进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做到环评达标。
(五)园区管理
将园区设立为剑河县工业聚集区寨头工业片区,纳入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剑河县屯州功能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异地合作建设的工业项目所实现的直接税收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全部归剑河县所有,5年后按8:2分配,即剑河县8,三穗县2。
(六)工作保障
建立剑河三穗两县联合创办工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协调规划范围内园区征地、建设等工作提供保障。
总召集人:洪金洲(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凯里市人民政府市长)
召 集 人:邓剑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孟凡明(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付乐欣(三穗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勇志(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李光坤(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杨洪宇(三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兴涛(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本禄(三穗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产业(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
杨政诩(三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会学(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用华(三穗县台烈镇人民政府镇长)
赖燕明(剑河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震宇(剑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永锋(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苏屏(剑河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锋(剑河县岑松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李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洪宇、杨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调整规划阶段(2012年3月)
两县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同完成园区用地范围界定、面积核实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工作,并报省、州国土部门备案。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2年4月)
两县研究制定规划范围内征地拆迁等方案,分别成立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领导小组。
(三)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
根据两县领导小组职责安排,由三穗县牵头,剑河县配合,进村入户开展土地和房屋基本情况调查,征求被征地拆迁农户对补偿安置的意见,并及时公布调查摸底情况,接受被征地拆迁农户的监督。
(四)补偿兑现和思想动员阶段(2012年6月至8月)
在完成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和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对拟征用的土地、房屋、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评估测算、核查,并将评估、核查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循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实施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补偿兑现工作。同时,积极进行宣传动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五)施工建设阶段(2012年9月后)
在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后,园区严格按照三穗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当地民族村寨建设有机衔接抓紧进行施工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两县“联合办园”是我州实施“工业强州”的战略需要和加强区域合作共同发展的创新举措,具有促进两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意义,并对全州乃至全省的区域合作发展将起到示范性作用。剑河、三穗两县要抢抓国发〔2012〕2号文件出台和全省、全州工业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加压力,高标准、高要求,坚决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密切配合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和动员规划区范围内的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支持、理解园区建设,为两县“联合办园”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园区建设步伐。
(三)突出重点,科学操作
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剑河、三穗两县要将该项工作列为园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遇到问题要亲自协调,迅速解决,做到政策到位,程序规范,方法得当,准确无误。
(四)发挥职能,全力以赴
剑河、三穗两县要根据本通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建立管理好档案,做到合法、合理、合规,全力以赴抓好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争取园区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