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做好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立法计划切实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特向各单位和个人征集编制2024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内容
1.在立法规划中的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限于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方面的事项)的建议,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项目中选取;
2.不在立法规划中的项目。结合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议人认为急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的项目,也可以提出;
3.聚焦特定领域和具体问题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如立法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外地已经成功实施的、可化繁为简的、与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的、建议人认为急需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如修改已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地方性法规;如废止已制定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等。
二、立法项目建议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立法项目建议表的电子文档报送至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王瑒瑒
联系电话:0855-396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