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局,省驻凯及州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州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摸排,科学制定方案。一是各县(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同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学校根据本县(市)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师生分布以及感染情况,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开学返校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相应保障机制,确保相关措施有效性和针对性,州属各学校、省驻凯高校要在开学前对学生和教师分布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召开开学前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科学制定开学方案,确保开学平稳、安全、有序。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组织师生开展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校并延迟返校,不能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三是做好师生返校路途防护宣传教育。师生返校途中要加强自身防护,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要求师生在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和接触,尽量选择乘坐正规营运车辆,确保途中乘车安全。四是优化校园检测策略。各级各类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高校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研判确定,对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外来人员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各县(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共同选择城区内若干中学和小学,作为哨点监测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动态分析中小学生新冠病毒感染变化趋势。
二、充分做好准备,确保平稳开学。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一是健康驿站建设到位。各高校要迅速按要求落实健康驿站建设。科学安排管理专班,合理安排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健全运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州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指导,确保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二是救治通道建立到位。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协调做好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建立专业救治绿色通道事宜,确保“一校一通道”。学校要高度重视与医疗机构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和调度,并与对口医院协同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治预案,开学前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能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三是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辖区内学校储备适当的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消毒液、抗原试剂等物资,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向师生提供防疫健康包;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纳入属地防疫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并协调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协议性供货渠道,确保有需求时能及时采购。四是必要药品储备到位。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必要药品储备工作的指导,高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储备适当的退热、防重症药品,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协议性供货渠道,确保有需求时能及时采购。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药品储备,以县(市)为单位统筹、乡(镇)为单元进行管理,具体由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商议决定,做到统筹储备、统筹管理、统筹使用。五是预防性服药措施到位。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医疗机构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应用新冠中医药成人预防方、儿童预防方、预防与治疗中成药提供指导服务,州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负责协调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高校用药药方的指导,并提供所需的预防和治疗中成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属地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提前做好中药饮片储备。高校可在食堂等场所为在校师生提供适当的成人预防方,师生自愿选择服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向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推荐儿童预防方,寄宿制学校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学校可在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向学生提供适当的预防方。六是全面推进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市)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学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开学前要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杀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关注薄弱环节,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关注农村地区。各县(市)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重点关注乡镇学校、村校和教学点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学校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督促学校与本地卫生院(室)建立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二是关注老年教职工。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三是强化校内医务机构建设。各县(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共同做好学校医务机构建设和提升工作,高校提升校医院和健康驿站的服务能力,校园发热门诊要应开尽开,落实人员值班值守。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要充分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服务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其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没有校医务室的,要建立乡镇、村学校与当地卫生院(卫生室)点对点联系机制。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四、开展定期监测,树牢健康理念。一是各县(市)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师生返校后定期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倡导减少聚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出现症状后应及时报告,确诊后应及时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二是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结合实际开展在校学生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动态分析学生感染变化趋势,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有效应对。三是各县(市)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多形式多样化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期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四是完善健康管理台账。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排师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特殊情况,建档立卡,跟进服务。
五、保障校园秩序,维护师生健康。一是各县(市)各学校要结合属地和周边疫情发展形势,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疫情流行高峰期间,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3年1月7日印发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执行。二是各县(市)各学校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校园生活服务保障,强化关心关爱。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六、加强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各县(市)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做好辖区内学校自查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3年1月7日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并即查即改,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开学。二是州教育局会同州卫生健康局在开学期间对各县(市)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校园疫情防控组织管理、高校健康驿站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关键业务信息台账建设、防控措施落实、药品等医疗物资储备等事项,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参考药方
黔东南州教育局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0日
附 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参考药方
1.成人预防方
(1)1号方:养阴解毒合剂(饮片、颗粒)
北沙参20g、贯众10g、玉竹20g、石斛20g、苍术10g、泽兰10g、石菖蒲10g、生甘草10g、细辛3g、佩兰10g。每日1剂,分3次服用,早中晚各1次,饭后服用。可连续服用5-14天。孕妇禁用。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供:养阴解毒合剂(备案号:黔药制备字Z20200001000)。
(2)2号方:柴葛畅原合剂(饮片、颗粒)
柴胡9g、葛根15g、贯众10g、防风9g、前胡9g、苏梗6g、黄芪9g、杏仁6g、生姜3g(散装饮片自行加入)、六月雪10g、黄芩9g、菖蒲9g、藿香9g、蜜枇杷叶9g、芦根15g、荷叶15g、荆芥12g、桑叶12g。每日1剂,分3次服用,早中晚各1次,饭后服用。可连续服用5—14天。孕妇禁用。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提供:柴葛畅元合剂(备案号:黔药制备字Z20200002000)。
2.儿童预防方
建议对3岁以下的婴幼儿不用药物预防,可佩戴中药香囊或小儿推拿等外治预防。
(1)佩戴香囊
推荐药物:艾叶、苍术、羌活、丁香、白芷、藿香、石菖蒲、薄荷等适量,共研粗末,装入小布袋,随身佩戴、挂于卧室、车内或放于枕边。
(2)推荐药物:南沙参15g、白术10g、防风6g、黄芪15g、贯众9g、藿香9g、苍术10g、建曲9g、生甘草6g。每日1剂,水煎服,每日1—2次;或制成中药配方颗粒,按说明服用。可连续服用5—14天。3—6岁者建议剂量减半;小于3岁者,由医生或药师根据儿童个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服药及服用方法和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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