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黔东南州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逐级评选推荐,现拟通报表扬122名“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0日,监督举报电话:0855-2260321。
附件:黔东南州拟通报表扬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22名)
黔东南州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4日
附件:黔东南州拟通报表扬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22名).docx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782091 | 信息分类 | 卫生健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信息名称 | 关于黔东南州拟通报表扬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通知 |
关于黔东南州拟通报表扬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通知
根据《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黔东南州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逐级评选推荐,现拟通报表扬122名“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0日,监督举报电话:0855-2260321。
附件:黔东南州拟通报表扬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22名)
黔东南州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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