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号)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和《贵州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黔东南州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工作。经复核,剑河巫包红绣旅游景区、黎平八舟河景区、台江艺术之乡反排景区和锦屏平鳌景区存在旅游服务设施不齐、旅游服务功能不全,运营主体不明、管理不到位,旅游业态严重不足、旅游要素及服务弱化等问题,景区整体旅游接待能力差,达不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要求和标准。经黔东南州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剑河巫包红绣旅游景区、黎平八舟河景区、台江艺术之乡反排景区和锦屏平鳌景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望全州各A级旅游景区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景区管理运营,不断完善配套旅游服务设施,丰富景区旅游业态,健全景区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A级旅游景区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推进景区整体质量提升,切实维护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