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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157640 信息分类 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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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3-09-01 16:40

——2023年8月16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打好“桥头堡”建设攻坚战,全力谋项目促发展、大招商稳增量、兴产业添动能、保民生惠百姓、守底线保安全、抓落实提效能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有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政策红利,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争取获得省级支持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专项资金5亿元。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2022年全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共减免房租5876.88万元,并全面取消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扎实推进“四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着力夯实工业支撑,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户,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以打造凯麻产城融合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强州府”战略,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巩固提升,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4家,农产品加工转换率提升到55%,新增“两品一标”认证22张。着力完善景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成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客栈201家,新增4A级景区3个。

——扎实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兜住兜牢基本底线。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州本级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的82.26%,较上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6.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提高到131.14元,增长20.32%,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11.42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同比增长3.8%、16%。

——扎实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州委州政府定期组织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强化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督促管理、审计部门分类指导与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并针对重点整改事项组建审计整改工作专班。截至2023年7月底,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指出的29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0个,未完成整改36个,其中分阶段整改问题6个,持续整改问题30个。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收入统筹、支出预算管理、财政运行风险、州级决算草案等情况。2022年州本级决算草案[1]反映,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3.24亿元、支出总计73.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3.21亿元、支出总计19.5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111万元、支出总计18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6.16亿元、支出总计62.3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还需加强。非税收入方面,3家单位未将具有稳定性、延续性的资产出租类非税收入70.16万元纳入预算编报;1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30.38万元,坐支非税收入89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31家州属国有企业因未单独申报或纳入母公司合并报表导致未纳入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结转结余资金方面,企业军转干解困专项资金结余61.41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

(二)预算分配及支出不够规范高效

1.代编预算安排不规范。未按实际需求安排预算或将超规定期限仍未分解下达的代编预算收回总预算,导致代编预算2481万元未能安排使用。

2.资金分配与实际不相符。因未按实际需求等安排预算,59项预算4378.06万元未使用结转下年或收回;州财政局未考虑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调动等实际,均统一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安排并下达预算4784.57万元,导致该项资金年末结余3139.95万元未使用被收回;12个项目在2021年安排777.49万元结余635.86万元未使用的情况下,2022年又安排717万元,当年支出97.22万元,结余619.78万元。

3.部分资金监管有待加强。1家国有企业挪用州级工业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偿还企业借款。

4.部分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因资金使用方案未及时形成等,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连续两年下达较晚,导致2021年、2022年超85%的项目未能在当年启动或预算执行率低;上级转移支付55.47亿元未按规定在收到后三十日内分解下达,占需分配资金的81.71%,其中5.54亿元至2022年末仍未下达;31项本级转移支付1.99亿元未按规定在预算批准后六十日内分解下达,占下达资金的90.46%。

(三)预算绩效管理仍较为薄弱。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欠佳。因项目进度缓慢,2家单位未能按绩效进度要求实施项目,导致636.03万元当年未使用。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5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所获资金规模不匹配,1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限在资金下达10日内。三是绩效公开不够完整、规范。24家单位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时,未按要求公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得分等内容。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科学、准确,多报、少报等问题依然存在。1家单位未结合上年结余及实际需求等编制年度支出预算,导致2648.60万元资金未使用被收回;2家单位未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决算编报范围、未据实核算经济业务或编制部门决算等,导致决算报表编报不准确,涉及金额257.14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1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6.20万元。二是1家单位往来款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28.64万元长期未清理。三是1家单位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与当年申请获批资金规模不匹配。四是1家单位个别项目未达合同约定进度仍支付进度款80万元。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1家单位应撤销未撤销3个银行账户,且未及时清理销户后已转入财政代管账户资金163.18万元;1家单位2021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不准确,多报支出5406.42万元,且未严格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审计机关持续关注了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三医联动”改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从江县、锦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抽查乡村振兴资金12.58亿元,项目11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产业项目资产管理粗放。1个县对发展产业中形成的资产管理不规范,203项资产未登记入账,2个县应收未收经营性资产租金305.21万元;2个县90个项目未按约定收回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到期本金,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2.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1个县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未动工,3500万元产业帮扶资金闲置半年以上。二是1个县1家企业为套取项目资金,支付编制虚假资料报酬60.64万元,造成资金损失;1个县2家实施项目的国有企业审核不严,造成超付土地流转费、项目工程款815.87万元。三是因未对入股资金或项目进行监管,1个县实施的1个项目由个人挂靠中标公司承接建设,2个县实施的27个项目以债权或股权入股企业未办理抵押,面临损失风险。

(二)东西部协作审计情况。2022年,州审计局对全州16个县[[2]]和州本级佛山市东西部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州本级和2个县12个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171.01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投资绩效不佳。3个县19个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推进缓慢等,未按时开工或完工;3个县8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

(三)“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省审计厅在开展黔东南州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时,同步对“三医联动”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及医疗设备采购规定未落实。药品方面,4家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同类非集中带量中选药品或高价可替代药品,导致患者和医保基金多负担179.75万元;2家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方面,1家公立医院设备采购预算论证不充分,涉及的3家供应商以547.50万元购入12项设备加价485.35万元后,以1032.85万元出售给公立医院,设备进销差价大,其中2家供应商对医院依存度高,超70%设备销售业务均来源于该公立医院。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情况。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企业审计等项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家企业22个新建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个县3个新建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二是1家企业2个项目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或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对黎平县2019至2021年用于各类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资金保障不足。应拨未拨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费、取暖费1418.11万元,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二是补助发放不够精准。9个乡镇向47所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344.22万元。三是学前教育机构政策执行不严格。79所公办幼儿园违规在春季学期收取取暖费82.96万元;因未按实际在园时间或规定标准收取幼儿保教费,177所公办幼儿园多收保教费217.65万元、40所公办幼儿园少收保教费58.86万元。四是部分政策衔接不到位。未按实施方案完成8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导致未能如期提供公办学位1200个,造成区域性幼儿入公办园难;33所无证幼儿园仍在办园中,涉及在园幼儿1598人,其中个别无证园存在消防通道未能正常使用或消防设施过期等安全隐患。五是履行监管责任不够有力。已建成的1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闲置或被占用;3所幼儿园已投入使用两年,仍未申请消防验收或未通过消防验收,涉及在园幼儿847人。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重点对全州2021年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金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6个县67名已脱贫人口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部分特殊困难群众未获、少获参保缴费资助44.09万元、医疗救助906.41万元。

2.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州财政局未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734.52万元拨付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6个县未及时上缴2021年度低保等重点人群参保财政资助资金3610.06万元。二是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49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36.94万元;按超过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同类药品最高销售价格报销14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导致医保基金和患者多负担401.73万元。

3.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仍有发生。1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耗材费用骗取医保基金132.57万元;54家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超标准或重复项目收费等,导致多结算医保基金113.98万元;1家定点医疗机构未按患者实际用量而是先按药品整盒(瓶)收费,在获得药品结余后再次出售,导致多收患者费用和医保基金1284.85万元。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对凯里市2020年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在决策、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预期目标。“三改”方面,因工作推动不力,资金筹集不到位,未完成2021年度棚改目标和重大项目投资任务,2个棚改项目因未按期建成产生超期过渡费3122.07万元;因未按实施方案或擅自调减批复建设内容实施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未达城市更新改造目的。基础配套设施方面,因资金保障不到位或建设手续不完善,10个教育、医疗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甚至停工,影响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2.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未按已确定的补偿单价、基数、范围等测算,造成多支付征地补偿款152.31万元、奖励款101.32万元。二是因工作人员失职,1户拆迁户在享受宅基地安置后又重复获得一次性货币化补偿,导致305.98万元征地补偿款被骗取。

3.部分项目建设运营环节不规范。一是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48个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40个项目未履行用地审批手续;29个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38个项目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7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7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2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二是项目投资绩效不佳。1个项目因采取边征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完善前期手续导致项目停工,305.92万元国有资金存在损失风险;2个项目因超付工程款或建设手续不完善等推进缓慢,导致建设融资成本增加3576.56万元;2个项目因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投资334.73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一是1家企业及下属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不完整或将2家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纳入合并编报范围;1家企业内部各公司间经济业务合并抵消不完整,导致多计收入4.98亿元。二是2家企业因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多计资产1290万元、多计负债215.90万元,少计收入307.88万元,少计费用606.95万元。三是1家企业未按时确认收入等导致多计收入1805.50万元。

2.财务和资产管理仍需规范。一是1家企业部分子公司应缴未缴城镇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1147.15万元;1家下属公司未及时开具账单导致未收污水处理服务费118.81万元。二是2家企业及下属公司资产管理不规范,已投入使用的34个在建工程项目或购入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此外,1家下属公司未核算并收取资产出租收入200.78万元。三是1家企业及1家下属公司无发票列支融资费用或贷款利息。

3.内部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1家企业未按规定将5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纳入考核指标,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较弱。二是2家企业监事会未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是2家分公司负责人违规开办民营企业,并向所管理的国有公司销售货物,涉及合同金额1975.89万元;2家子公司将部分承接项目违法分包。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2个部门预算执行和贵州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相关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3家单位11.52万元新购固定资产、6辆车未及时入账或变更权属,其中1家单位已出售、拆除或移交的9001.22平方米房产未作资产核销处理,导致账实不符。二是1家单位未掌握资产台账中18975.47平方米共28项房产及252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现状。

六、审计建议

(一)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政策落实力度,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始终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打好“桥头堡”建设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度的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政策统筹力度,做到财政政策与经济和产业政策相统筹。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惠企纾困政策,着力稳经济保就业。三是增强民生政策的协调性,注重不同领域政策的系统集成,通过部门合力,实现政策执行全过程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扩大乡村振兴成果。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打破支出固化模式,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科学编制预算;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全力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通过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等要素保障,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做好预算项目入库和资金分配下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收入统筹,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加大各类存量资源、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发展。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能力,督促部门、国有企业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逐步剥离地方平台公司融资功能,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完善落实整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闭环。二是持续加强审计督促整改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工作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通过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与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价、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挂钩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有关县、单位和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做好跟踪督促,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按要求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实践新篇章的关键时刻。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数据来源于2022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生成表),四本预算收支数据均不含补助县级支出或上解上级支出部分,为州本级净额。

[2]县级行政区域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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