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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3657318 信息分类 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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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2-09-20 17:37

——2022824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始终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从审计情况看,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聚焦“四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致力于“四化”提升,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以重大项目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州级财政安排四化方面预算资金1.40亿元,获得“四化”建设基金2亿元,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1.69亿元。精准发力,积极落实惠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采购流程管理,加大向中小企业采购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稳妥接续乡村振兴,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加强对9.47万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强化民生保障,州本级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支出等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70%以上。2021年全州小康寨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66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预算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全面实行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查机制,对16个县(市)开展2021年度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查。稳步推进州以下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文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预算管理统筹兼顾,进一步健全我州财政保障机制。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首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审计整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整改力度持续加大。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双清单,落实“双责任”,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至2022815日,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整改金额19.11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2项,整改完成率达95.70%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绩效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建设等情况。从审计结果来看,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稳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

1.预算编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截至2021年底,1.1亿元代编预算因重复或无依据安排、分配方案未确定等未下达使用。二是州财政局预算调整时未合理参考有关部门意见及其他收入变动情况,造成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收入实际完成数占预算数69.08%,预算调整不科学。

2.资金拨付不够规范。7个项目1,178万元资金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入实有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底未支出。

(二)预算执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1.部分预算下达不够及时。一是由于有关单位资金分配方案未确定等,6笔上级专款共计1,243.81万元未按规定在收到后30日内下达,截至20225月底仍未下达,滞留州级财政6个月以上。二是1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672万元下达不及时,滞后州级预算批准时间长达9个月,影响资金绩效目标实现。

2.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跟进督促不到位。抽查10家单位13个项目3,223.77万元,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年底均未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一是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的42.56%,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覆盖面较上年下降2.58%二是未对103家预算单位编报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73家预算单位编报的321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批复。三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15家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资金规模不匹配,3家单位未编制绩效指标。

2.绩效管控工作有待加强。一是绩效评价未能实现全覆盖。抽查的10家预算单位未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749.21万元。二是个别绩效自评结果不客观,项目未按期完成绩效目标仍自评优秀。

(四)政府财务报告编报不够完整准确。一是部分数据未纳入当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负债、净资产编报不准确。二是13家国有企业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资产编报不完整。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州审计局对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家州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1家单位未结合上年结余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初预算,导致办公费等预算未支出,年末形成结余1,011.94万元。二是1家单位未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编制决算,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三是2家单位往来款项,专项结余资金等434.75万元长期未清理。四是1家协会改制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及时将结余资金40.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仍结存在原协会账户中。

(二)预算执行仍需进一步加强。2家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或未按批复预算科目列支,造成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764万元。

(三)公务用车管理还存在薄弱。2家单位未按规定将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或未将运行情况录入平台系统,同时还存在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偿使用制度或审批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州审计局持续关注了促进就业优先政策、乡村振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进行了审计,抽审的3个县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稳就业保就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不及时,落实就业政策不精准。2个县未及时支付职业技能生活补贴等共计155.79万元,2个县7名已就业人员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7.91万元;2个县未正确执行政策或审核把关不严多发放以工代训、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资金17.87万元。二是1个县违规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36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114.80万元。三是1个县就业补助专户结余资金176.72万元,闲置超三年以上。四是就业基础信息建设工作不扎实,3个县均存在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重点对剑河县、镇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防返贫致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步入新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政策衔接不到位。教育保障方面,1个县未按规定向115名困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资金37.65万元;部分衔接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如个别县控辍保学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联方责任不明确、不细化,难以发挥控辍保学实效;又如个别县脱贫户适龄儿童就学情况底数不清,建立的《就读台账》学籍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就读信息失真,涉及学生431人。医疗保障方面,2个县3859名脱贫群众未获得参保补助50.95万元,其中监测对象2270人;1个县因医保部门未及时掌握防返贫监测动态信息,造成12名新增返贫人员未参保。一些政策落实出现偏差,1个县因未及时启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导致2户已逾期且丧失偿债能力的脱贫户未及时享受风险代偿,放贷行从脱贫户一卡通划转农低保等补助资金3.91万元用于偿还贷款本息;1个县因小额信贷核实不及时,24名脱贫户未获得小额信贷贴息1.60万元。

2.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效果不佳。群众收益方面,2个县部分项目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未落实,3,444.68万元保底分红未足额兑现。项目效益方面,2个县22个项目效益较差,其中15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损毁;部分债权性入股项目到期后无法兑付本金或收益。就业扶持方面,2个县拖欠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130.81万元;1个县因未集中统筹管理,公益性岗位底数不清,用人单位自行开发公益性岗位导致“一人多岗”或同一类型岗位补贴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且未采取措施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序过渡退出,“一刀切”方式解聘到期岗位人员致使807人未能再就业,占同期被解聘人员的49.78%

3.履行资金资产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1个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导致已规划的52个项目未能实施。二是1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因项目未实施或进度缓慢,造成3,433.94万元资金闲置1年以上。三是2个县因未对入股资金或项目进行监管,致使3个项目合作商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无依据支付资金等,其中1个项目合作商擅自将仅有使用权的1,404.61万元扶贫项目资产用于抵押获取融资7,900万元,因监管不到位且公司破产,2家国有企业及5家单位因担保代偿债务、入股或借款无法收回已造成国有资金损失6,749.03万元。

(三)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2021年州本级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69亿元,涉及项目8个。截至20222月底,已使用6.3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2个项目因前期工作未完善等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或停工。三是3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未严格履行监管协议,未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监管账户封闭管理。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在镇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审计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农村厕所改造推进不够扎实。一是通过重复、虚假等方式虚报完成农村厕所改造37户、公厕1座。二是个别村厕改整村推进项目进度缓慢,逾期未完工,资金闲置2年以上。三是验收推进迟缓,致使750户农户未及时获得厕改资金113.40万元,10座公厕未如期交付使用。四是未建立健全厕改后期运行维护机制,公厕长期无人管护,4座公厕已不能正常使用。

2.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6个乡镇因管护不到位,垃圾转运站已无法正常运行。二是未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部分村寨垃圾乱堆乱放或倾倒入河。三是2个乡镇居民生活区因污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停止运行或管网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农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污染隐患。四是2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66万元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五)东西部协作审计情况。2021年,州审计局对全州16个县市和州本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黔东西部协作工作取得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过长影响项目进展,8个县和6家州级部门23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或应完工未完工。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州审计局在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下属15个县公积金管理部违规向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的99人发放公积金贷款3,026.70万元。二是下属8个县公积金管理部违规向购买第三套住房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33.80万元。三是下属4个县公积金管理部违规向7名公积金贷款人在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再次发放贷款157.50万元。

(二)州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州审计局在对州医院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20192021年度财务收支、医疗业务开展、药品耗材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内控制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经审批核销坏账1.07亿元。二是违规采取分成方式与私营企业合作设立肿瘤放射中心和基因检测实验室。审计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州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州精神病医院自20156月开始建设,20191月竣工验收,完成投资7,339.0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不真实,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37.44万元。二是因前期估算漏项、勘察设计不深入,或提高标准、随意增加投资等,项目投资超概算3,964.29万元。三是违规对外出借项目专款650.43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021年,州审计局对州文旅集团、州交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账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一是部分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母公司经济业务合并抵消不完整;将1家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纳入了合并报表编报范围。二是企业收支不实。以错误核算、虚构业务等方式,2家企业虚增收入6,178.09万元,虚增子公司利润1,504.95万元;1家企业少计收入551.59万元,少计支出3,880.54万元,多计股权投资2,851.11万元。

2.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1家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2,506.29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1家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1家单位门面、商品房、写字间等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1家单位自2014年以来购置的相机、计算机等资产长期未使用;2010年购买的封闭式车库自2016年初车改后闲置。三是1家医院未经批准违规出租3206.8平方米门面房屋等资产。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21年,州审计局对2个县3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基础工作存在短板。2个县105个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未办理用地预审、环评等审批手续;12家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未获取排污许可证;1个县1项重大规划、2个重大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二是2个县未按要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规划或意见。三是1个县违规将19574.4亩坡度25度以上林地划为基本农田。四是1个县违规批复7宗容积率限额超过30%的土地出让。

2.自然资源利用管控还不够有力。一是1个县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内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938.07亩。二是1个县4个矿山无证采矿,7个矿山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是1个县23家企业以“零地价”方式无偿使用土地。四是1个县279.45亩土地批而未供,2个县造林项目、油茶种植、公司用地、开采矿山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耕地6913.46亩;41个项目以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或未批先占等方式使用土地,涉及土地9537.91亩。

3.资源环境资金征管不到位。2个县未足额提取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或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费等3,596.96万元,未及时上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530.92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全面精准落实重大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和“桥头堡”实施意见等支持我州发展一揽子的政策机遇,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落实,全力做好争资争项。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大力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各项惠企纾困政策的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力。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执行情况跟进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批复或下达后可申请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二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多措并举严守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监管,聚焦住房、乡村振兴、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实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守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红线和底线。三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修复与治理,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有效防止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各县市各部门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应改尽改。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和制度创新。三是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督察,增强监管合力,同时深化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对于典型问题要加大公开力度,形成震慑。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州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跟踪督促,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按要求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州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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