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
(2019年8月28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州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州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州级部门预算执行、9个县扶贫、8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4个省级极贫乡镇、镇远和施秉两县自然资源资产等方面情况。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十四届州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州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扎实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收支任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州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增收节支力度, 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7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11%,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50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5.53%,同比增支49,544万元。
——聚焦脱贫攻坚,确保重点民生支出。2018年州级在年初预算安排教育扶贫配套1.45亿元、社会保障及民政优抚配套4.98亿元、医疗卫计扶贫配套1.04亿元、基层村干和大学生志愿者待遇以及农村党支部运转配套0.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配套0.3亿元、公益林补偿配套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配套0.18亿元的基础上,通过统筹财力安排,增加安排资金0.74亿元,用于支持各县市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了2018年全州6个县如期顺利完成减贫摘帽工作。从支出结构上看,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仍为支出的重点,占比分别为19.93%、17.48%、16.70%、11.42%、7.25%,重点支出和基本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
——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州级进一步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力度以及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清理结余结转资金2.7亿元,调整用途安排使用0.6亿元,督促按原项目加快进度使用1.34亿元,从基金预算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3.65亿元。在争取到上级置换债券资金74.15亿元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州本级设立债务风险应急资金池2亿元,累计调度资金3.4亿元支持县市和州级平台公司化解债务,州本级提前化解高校债务3.3亿元,有效避免了债务风险的发生。
——强化审计整改,审计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意识,完善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全州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州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逐项逐条跟踪督促,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有效整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和情况复杂的问题也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方案和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财政局组织的州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州级决算草案。州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410,773万元,各县市上解本级收入48,136万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506万元,本级债务还本支出6,275万元,州级年终预算滚存结转下年支出13,49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6,633万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55,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36,383万元,基金结余19,161万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760万元,支出完成270万元,年终结余为49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州级财政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但受减税减费政策以及经济形势的影响,收支矛盾压力进一步凸显,同时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中将少部分或个别不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范围的项目纳入预算编制;二是州级代编预算因项目或单位未能够明确、细化,执行中也未能及时地进行预算调整,导致代编预算仍未能执行完毕;三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在编制2018年初预算时仅有部分单位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年初编制的州级社保基金预算不完整,同时由于未按规定编制州级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造成超预算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未经核实资金来源性质,造成多征非税收入;二是截至2018年末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银行账上尚暂存有待划转非税收入未及时进行清理清缴。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州级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后,未能及时统筹安排,造成存量资金未能有效盘活。
此外,审计还关注到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存在未设定目标绩效或设定较为笼统等不够规范的情况。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4至6月对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费预算管理不够严格,6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办公费等超预算;二是3个部门未按规定核算公务用车费用和接待费用,将上述费用列支到差旅费核算;三是3个部门未规范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以及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四是3个部门的部门决算收支数编报还不够准确;五是3个部门的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六是3个部门未将全部收支纳入账务核算,存在往来款核算收支情况;七是2个部门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八是4个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核销资产或少计固定资产;九是3个部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执行慢,造成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对10个县市和4个省级极贫乡镇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有关情况如下:
1.10个县市扶贫审计情况
重点对施秉、镇远等9个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凯里市2017年以来的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特惠贷”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创新工作举措,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通过审计,也发现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计划外项目等。二是通过虚报项目、利用虚假名单、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资金。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项目资金或多支付项目资金。四是抽查的项目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帮扶带动效果不明显。五是因项目进展缓慢、项目未实施等原因造成资金闲置。六是经抽查发现,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七是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征地协调、资金未落实以及项目调整等原因造成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八是“特惠贷”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我州的4个省级极贫乡镇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扶贫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脱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脱贫攻坚资金闲置。三是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造成贫困户受益不明显。四是未按规定招投标或进行政府采购。五是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对全州8个县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县市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对补短板、扩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在资金和项目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企业债券化资金闲置。二是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存在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是公租房被分配给不符合条件人员使用等。四是公租房被违规转租,或被挪用于办公、经营等。五是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六是因公租房位置偏远、入住对象需求不足以及配套设施未完善等原因,造成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
根据计划安排,于2019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重点对州本级和麻江县、施秉县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计抽查了17家部门(事业单位)和8家国有企业,通过审计发现,上述审计的州县两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都按照省州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清欠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摸底核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偿还计划,但仍然存在拖欠台账底数不够精准,有多报、少报的情况以及未能有效控制新增拖欠账款的情况,同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拖欠账款尚未能有效解决。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对镇远、施秉两县的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上述两县积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违法占用林地、未批先建等开发利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予以纠正,主要有:土地使用管理审批不规范,存在未批违规占用林地、农用地以及未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未严格执行采矿许可证办理的有关规定,在未提供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林地使用手续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前提下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少数采矿场还位于规划的限制采矿区域内;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使用的非税收入未完全征收;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未能如期完成投入使用,风景名胜景区内存在违规建筑以及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未能有效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
(五)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对S311凯里下司至丹寨兴仁公路改扩建工程、S308黎平矮枧至榕江小堡公路改造工程、黎平县矮枧至岩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业主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挤占项目建设资金,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的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和绩效水平。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预算绩效编制管理的推进力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降低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能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按照中央、省、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继续压缩行政开支,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二是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管好用好扶贫等重点领域的资金,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的各项基本程序,规范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持续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自然资源的有序开发和规范管理,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挖潜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进一步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继续着力推动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继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的审核,完善长效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欠款,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的情况发生,切实促进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
(四)进一步聚焦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效。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持续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促,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推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投资建设见成效,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效。
本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的整改,有的已经整改完毕,有的还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下一步审计部门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的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