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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Z000001/2018-01249 信息分类 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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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9-15 11:11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州审计局对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州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台江县扶贫资金、榕江县定威乡扶贫资金、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黄平和麻江两县自然资源资产以及州检察院业务用房工程决算等方面情况。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十四届州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及时揭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审计监督效果不断增强。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州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各级各部门扎实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收入任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州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营改增全面推开,取消、停征或免征行政事业收费等41项,取消政府性基金2项,2017年州级因政策性减收非税收入1,740万元,同时通过增收节支,2017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05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13.46%。

——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民生支出。2017年度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2,962万元,较上年增长50,783万元,增长了16.27%,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看,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比较大,分别为23.04%、12.70%、12.23%、6.79%,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45.79%、231.49%、131.79%、98.6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了44.87%、102.56%。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此外,2017年州级共争取并获得上级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22,179万元,对缓解州级偿债压力,防范债务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还积极消化了州级财政历年赤字3,001万元。

——继续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2017年州级继续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力度,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8万元,调整用途重新安排使用6,517万元,督促按原项目加快进度使用32,767万元。此外,州级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州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8,7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1,5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等资金调入39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100万元,债券专户等资金11,717万元,州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增强。

——强化审计整改,审计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近几年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向责任县市和部门、单位下达专项整改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意识,完善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定时反馈整改情况,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各责任县市、部门和单位着力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质量,限期完成整改,州审计局按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有效整改,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积极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财政局组织的州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州级决算草案。州财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州级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54,4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45,050万元,州级年终预算滚存结转下年支出9,39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6,392万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93,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098万元,基金调出11,585万元,支出总计64,683万元,基金结余28,656万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280万元,支出完成88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91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从审计情况看,州级财政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平稳,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还不够。主要是存在代编预算以及预算编制未细化,没有明确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二是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未按预算收入性质缴库以及欠缴土地出让收入的情况。

三是预算执行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超规定范围,用于相关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和日常工作经费等,经抽查还发现未按预算的科目下达列支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是决算编制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经抽查,主要是预备费实际支出科目与决算报表反映的科目不相符,审计期间州财政局已整改并按实际的预备费支出情况予以调整列报。

此外,审计还发现州级财政未及时清理财政结余资金、以前年度出借资金仍未收回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和财政项目库还需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情况。

在对州地税局开展的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有稽查查补的主要涉及6家房开企业应缴税款未执行完毕的情况。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对州公安局、州旅发委、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司法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国资委、州统计局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支出“三公”经费规模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严格预算支出,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的情况。二是收支未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三是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四是部门决算编制中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五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六是未按规定核算公务用车费用。七是现金管理不规范,还存在库存现金较大或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八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核销资产和少计固定资产的情况。

此外,还发现个别单位未及时清理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挤占专项资金以及未按公车管理规定超编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对台江县和榕江定威乡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有关的情况如下:

1、台江县2017年度扶贫资金审计

重点对台江县2017年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为:“两助三免”、“雨露计划Ÿ圆梦行动”教育扶贫资助对象存在遗漏以及不符合条件对象享受低保补助。二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执行进度缓慢。三是扶贫资金安全方面,主要存在未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等情况。四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主要是存在扶贫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改变“特惠贷”本金用途以及多支付工程款等情况,涉及资金13,115.35万元。五是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扶贫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不规范、贫困户受益面较窄、未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以及实施效果较差等情况。

此外,在审计中还发现在社会帮扶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社会捐助款物管理缺位及使用管理情况不清的情况。

2、榕江县定威乡(省级极贫乡)扶贫资金审计

重点对定威乡2017年9月至12月的脱贫攻坚子基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抽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有:未严格执行脱贫基金专户存储和专户核算的规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主要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完善质量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批以及未办理招投标等手续。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对全州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有关年度的情况,重点对资金筹集使用、住房运营分配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的主要问题情况如下。

一是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方面,主要是资金闲置、违规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途用于资金出借、农村风貌整治、市政和绿化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支出等;未按规定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兑现补助资;未按规定将保障性住房的租售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

二是在住房政策补助和分配管理使用方面,主要是因农户或申报补助对象隐瞒住房收入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已有安全住房、易地扶贫搬迁户、公职人员、非贫困户等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补助等,同时还存在安居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以及安居住房空置的情况。

三是在安居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项目建设前期基本建设程序未完善、项目组织协调不力以及施工方拖延工期等原因造成进度缓慢、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或基本建成任务等情况。

此外,审计还发现个别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组织相关机构对建设项目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个别项目存在屋顶、墙面出现开裂、渗漏以及屋面板钢筋裸露等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缺陷问题等。

(三)2017年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5月至7月底对全州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违规出借、无依据支付以及超进度支付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自筹资金未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超标准收取搬迁户自筹资金、违规收取保证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闲置以及临时救助未执行到位或超范围发放的情况。

二是移民安置房分配以及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将“四有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家庭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重复享受农危改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补助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未及时进行分配的情况。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开展招投标、未按批复的计划方案实施项目建设、违规采购保障房或违规建设高层电梯房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以及安置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况。

此外,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主要复垦复绿工作开展进展缓慢,相关的就业、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未落实到位等。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对黄平、麻江两县的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上述两县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开发利用以及管理不严格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土地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征收、出让、占用以及土地长期未供应和闲置的情况;林地管理不到位,主要是违规占用或使用林地;项目建设方面主要是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办理环评手续;水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相关的城镇规划涉及的水资源论证或保护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还存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不正常,部分污水直排入河道、未按规定处理垃圾等。

此外,还发现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使用的非税收入未完全征收,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管理存在不到位,存在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措施,矿渣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保留的个矿山企业用地、占用林地、环评以及安全生产手续等不齐全等,甚至在州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采矿的情况。

(五)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对州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州交旅投资集团实施的镇远羊场经高过河至尚寨公路改扩建、州农科院实施的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涉及工程投资金额共计14,675.65万元。从审计结果来看,三个项目建设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工程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和县市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州财政局已追缴入库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2,612.5万元,追缴入库被截留的土地出让收入6,500万元;州地税局追缴税款76.96万元,并对稽查执法案件涉及的4企业采取了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往来款项清理,上缴个人借款39.99万元;封存违规使用的车辆并对接公车管理部门处理;完善现金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相关县市积极追回不符合条件对象享受的补助资金117万元和违规享受的安居住房,兑现农危改补助资金15,114.9万元;对涉及违规招投标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已立案调查6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5人,追回资金1,324.65万元;同时加紧完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清理违规改变用途的资金并予以归还原渠道13,797.28万元,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将扶贫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并封闭运行;对利益联结机制不到位问题,正在研究和完善相关的措施等。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以及预算项目库的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以及相应的科目,统筹做好预算编制的衔接,减少预算代编规模,严格预算约束,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落实好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和急需项目,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和发生“二次沉淀”,采取措施清理收回财政对外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债务系统的债务数据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有关要求,同时关注相关单位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债务规模以及增减变化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加大对债务管理的督促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和提升债务管理水平,防止债务风险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和民生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水、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的有序开发管理,不断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扶贫等重点领域的资金和项目监管,在科学谋划和规划项目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办理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资金审批程序,规范资金运行,防范重大损失和廉政风险。三是强化扶贫、民政、社保、住建、移民等部门的基础信息数据共享,落实好惠民资金的兑付,杜绝虚报冒领以及补助资金兑付不精准的现象发生。四是继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虚列支出、违规收费、大额现金支付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升非税收入质量。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执收、缴库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非税收入的清欠力度,按规定对非税收入进行划解清缴,杜绝虚增、少缴、挪用、截留、违规减免非税收入以及未按预算管理性质缴库的情况发生,确保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同时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增减因素的分析,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六)持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进一步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各项整改的措施和整改台账,持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的第一责任,同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好有关县市和部门的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提高审计整改成效,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效,推动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仅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余的正在进一步落实中,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继续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的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好省、州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职担当,忠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加快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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