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5年8月1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黔东南州审计局
州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在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州审计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作了《201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在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州政府根据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计提出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州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督促检查,从审计跟踪回访和督促检查的结果来看,审计决定均在限期内执行完毕,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1.多列财政收入2,348.13万元,已按审计要求不再将储血互助金纳入预算管理。
2.部门在财政滞留一年及以上结余资金37,418.07万元,已按相关财政规定进行清理并形成清理报告报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暂存款未清理形成闲置资金1,847.65万元,已按审计要求缴入国库。
4.清理收回结余资金3,412.81万元未缴入国库,已根据实际情况清理并将结余资金2,962.81万元缴入国库。
5.以前年度财政周转金结余1,367.91万元,已将该项结余资金缴入国库。
6.州地税局稽查结果未完全执行,2013年末仍有稽查查补的税款379.61万元未能收缴入库,已按审计要求收缴完毕。
(二)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和少缴教育收费收入共计569.93万元。除涉及因工作职责下划以及法院裁定不执行的金额共计126.88万元外,其余资金各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上缴州级财政。
2.应缴未缴(少缴)税费59.74万元,已按审计要求缴入国库。
3.3个部门专项结余资金126.88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有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清理整改,加快进度拨付资金9.37万元,剩余的结余资金117.51万元缴入国库。
4.个别部门挤占专项资金252.51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归还原渠道47.15万元,缺口部分按分期归还。
此外还发现个别单位往来账款余额大,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情况,有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逐步清理往来款项。
(三)凯里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3,515.01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库,已将该项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2.涉农专项补贴资金32.75万元未及时兑付,已开展该项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二、2012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2013年州审计局对雷山、丹寨、锦屏、三穗四个县进行了2012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3个县少列一般预算收入2,371.58万元和少列基金预算收入1,376.87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将上述少列收入缴入县级国库。
(二)4个县漏缴、漏征税费389.97万元和应缴未缴税收19.17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将以上税费缴入县级国库。
(三)4个县少缴州级收入257.19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将上述州级收入缴入州级财政。
(四)3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7.27万元。已按审计决定追回上述挤占、挪用资金。
(五)4个县违规出借、使用财政资金50,605.37万元。已按审计要求落实整改,逐笔催收到期财政借款。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专项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民政资金专项审计的整改情况
1.3个县市滞留民政专项资金4,769.13万元。涉及县市已按审计要求加快拨付资金。
2.9个县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238.21万元。已按审计要求将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3.4个县市私设账外账282.59万元。目前已将资金缴入国库,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4.2个县市公款私存134.30万元。目前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有关人员移交纪委处理。
5.3个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9.68万元。已按审计要求上缴财政。
6.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涉及凯里市和从江县,凯里、从江已按审计要求清理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对象,并停发不符合条件人员低保金,同时要求州民政局及各县市对此项工作进行进一步清理规范。
此外还发现个别县民政部门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以及个别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民政资金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帐务清理,同时对侵占民生资金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上述民政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3月28日召开了州委第93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由州审计局牵头,州纪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参加,开展一次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清理。
州纪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审计局成立了黔东南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全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州2013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拨付及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审计
1. 4个县挤占挪用资金396.88万元。有关县积极进行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和完善有关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财政、项目实施部门滞留扶贫生态移民资金7,934.82万元。已按审计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3.安置对象不符合条件。一是个别县部分补助对象与原审批方案不一致,存在省内县外移民、非农户口、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职工获取补助。二是个别县擅自改变搬迁对象,违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三是个别乡镇所辖乡镇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搬迁对象。四是个别县移民搬迁对象中贫困户占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80%。涉及的县积极整改,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安置对象。
此外,还发现个别县工程建设相关采购、质监、施工等手续未完善的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已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安置对象,完善工程相关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对挤占、挪用等严重问题进行追责。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2个县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18.79万元。已按审计要求将上述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
2.2个县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683.28万元。已按审计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3.2个县违规用地6055.96㎡。已按审计要求完善用地审批程序。
4.工程建设未履行相关程序。主要为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未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不规范以及未按规定执行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涉及县市已按审计要求完善相关程序。
此外,还发现个别县未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以及存在不符合对象享受保障房的情况。州及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保障性住房审计并积极整改,对未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的项目进行停工整改,截至2014年2月底,取消了343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8.18万元,腾退保障性住房6套,1474套闲置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整改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截止2013年6月,全州有8个县尚未出台综合性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等;尚未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债务举借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自主确定,多头管理,对新增债务未进行有效控制和审批,债务规模缺乏有效控制,债务资金使用未得到有效监督管理。
2.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审计期间发现台江县和丹寨县未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存在仅提供公益性项目融资,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仍在融资的问题。
3.政府性债务举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止2013年6月,11个县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违规出具承诺函,为企业贷款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24,416.27万元,同时还发现黎平、丹寨、从江等5个县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的规定,通过回购(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100,007.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
对于此次政府性债务审计,州政府高度重视,曾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州成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黔东南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实行债务归口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并出台了《黔东南州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黔东南州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建立政府性债务审批管理制度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综上所述,全州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实现了审计监督职能,促进了我州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进一步规避违反财经法纪的风险。但仍存在一些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却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审计既要加大力度查处问题,又要紧抓跟踪整改落实,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