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摘要)
(2016年8月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黔东南州审计局
根据《201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在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各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提出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跟踪回访和督促检查力度。从审计跟踪回访和督促检查的结果来看,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有关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预算单位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规范了相关制度,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201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1.少列和欠缴政府性基金收入。一是少列政府性基金收入1,332.15万元,已缴入国库332.1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并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监督管理1000万元。二是欠缴土地出让收入23,760万元,已开展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产生的违约金进行催缴。
2.财政资金结余和闲置较大,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资金28,253.73万元,已按规定进行清理,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25,918.36万元。
3.其他财政管理方面:一是2014年末劳保费未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州财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审计要求将上述资金划转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二是长期未发生业务的财政专户余额15.49万元未清理,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清理并上缴国库;三是预算预备费动用程序不规范,州级财政已出台《关于规范州本级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支出报批程序;四是州级地税稽查结果未完全执行,2014年度税务稽查查补应交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共计10,836.28万元,欠缴税款2,570.58万元,州地税局已积极采取措施征收税款,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缴清税款,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着手查封资产并拍卖抵缴税款;五是雷山县地税局漏征税款1,174.6万元,已补征入库。此外,凯里经济开发非税收入1,401.6万元未能及时足额入库,已按审计要求入库,财政沉淀资金29.21万元未及时清理,已按审计要求上缴。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民宗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扶贫办等7个部门201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黔东南日报社、州开发投资公司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三公”经费等管理使用还存在不规范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主要存在的是“三公”超预算、无公函接待、超陪餐人数、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大额现金支付以及违规使用车辆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大额现金支付,违规使用车辆已进行清退。二是涉及套取财政资金25.86万元,资金已追回,同时有关单位作科目调整处理。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0.26万元,涉及部门已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部门存量资金4,415.89万元未及时清理,已按规定进行清理,并按规定上缴或清退3,554.85万元。五是应缴未缴税费等财政收入144.03万元,已收缴109.55万元,剩余部分正在追缴中。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2014年州审计局组织审计组对天柱和从江两县2013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两县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强化征管,强化各征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在财政支出方面做到统筹兼顾,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两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主要情况如下:
(一)天柱县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少列预算收入1,882万元,已按规定清算上缴。二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5,200万元,已归还至原借款账户。三是截留州级收入71万元,已按审计决定上缴。四是针对延伸审计该县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发现的漏缴税金、违规使用票据、私设账外账、超标准列支招待费以及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该县已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补交漏缴税金,对违规使用票据进行清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积极归还挤占挪用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党政纪处理和组织处理。
(二)从江县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总预算借款78,896万元,已按审计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对“暂存款”和“暂付款”尽快核销报账及清理结算,并制定《暂付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占用财政资金行为。二是应缴未缴当年财政非税收入3,710万元,已按审计要求上缴国库。三是总预算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91,426万元,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清理,制定《暂付款管理办法》规范往来款行为。四是违规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以拨付企业补贴等费用名义拨付各企业税收返还资金3,963.58万元,已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组织力量对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以及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规范行政行为。五是针对延伸审计发现的未及时清收城市配套费、漏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已组织力量清收城市配套费,补缴个人所得税。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2014年5月20日至7月25日,州审计局组织12个审计组对除省审计厅直接审计的从江、榕江、丹寨和已由审计署审计的黎平县以外的12个县(市)2011至2013年的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14,778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11个县(市)挤占挪用扶贫资金7,085.96万元。各相关县(市)按审计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抓好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如:天柱县纪委对该县发改局挪用扶贫资金情况分别对该局局长蒋某、分管财务副局长周某、纪检组长杨某、出纳姚某进行党纪或政纪立案调查,天柱县纪委对县发改局局长蒋某给予降级和留党察看处分。
2. 11个县(市)套取(骗取)扶贫资金1,241.87万元。各相关县正在按审计要求积极追回套取(骗取)的资金。
3.11个县(市)由于项目推进缓慢以及未及时报账等原因扶贫资金滞留闲置32,936.53万元。各相关县(市)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对需要调整的项目按程序上报调整方案,督促实施单位请款报账,提高资金报账率。如天柱县组织力量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对未报账结算项目及时报账、对未启动项目限期启动、对论证不充分项目报上级调整项目实施。
4.6个县(市)扶贫资金补助非扶贫对象86.36万元。各相关县按照审计要求核实情况,追回补助给非扶贫对象资金9.23万元。此外,凯里市成立专案组对大风洞乡扶贫资金补助非扶贫对象77.13万元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5.6个县(市)公款私存3,024.29万元。各相关县(市)对公款私存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对有关人员进行党政纪立案调查并给于党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凯里市大风洞乡公款私存1,05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原大风洞乡党委书记和某、乡长罗某、财政所所长杨某、财政所出纳杨某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7.10个县(市)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地点、规模等,涉及金额5,910.59万元。审计责成相关县(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将变更调整的原因及调整项目情况按程序和规定上报,补办完善相关手续,有关县(市)已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了项目调整申请完善相关手续。
此外,审计还发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以及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出借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资金项目长期挂账未清理等不规范的情况,各相关县(市)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整改,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积极筹资资金归还出借资金,清理相关账务,完善手续加快请款报账进度。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2015年1月至3月,州审计局组织全州各级审计机关派出16个审计组对全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如下:
1.3个县以违规扩大范围,弄虚作假等方式抵顶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109户。相关县已通过规划调整和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方式,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任务。
2.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安排不当等原因,全州有2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548户。涉及的两县已积极落实开工推动项目的建设。
3.7个县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063.99万元。相关县(市)已积极归还原资金渠道。
4.2个县闲置滞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16.08万元。涉及的两县已积极按进度拨付资金。
5.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4,221.06万元。主要是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的县(市)已积极筹措资金到位,强化资金管理,将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部分县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失公平,存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仍不完善的情况。涉及的相关县(市)已针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中存在的保障对象不符、租赁补贴未及时足额发放、重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以及骗取廉租房实物配售情况进行纠正,并对违规享受的补贴进行追缴。
7.3个县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空置1330套。涉及的锦屏县、从江县已积极采取措施对空置的保障性住房进行安排入住。雷山县已分配租售廉租房472套,闲置的廉租房用于出售给生态移民安置户。
此外,在工程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主要存在相关招投标以及用地、规划、建设、施工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各涉及的相关县(市)积极完善和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加强工程管理。
(三)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2015年1月至4月,州审计局组织全州各级审计机关派出16个审计组对全州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如下:
1.全州16个县(市)共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157.4万元。各县(市)正在按进度筹集资金拨付。
2.11个县(市)未能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261户。各县(市)正在积极完成任务。
3.3个县5个乡镇政府挪用危改资金318万元。已整改。
4.2个县危改补助资金被重复领取和冒领43.19万元。已退回资金7.27万元,还有35.92万元正在追缴。
综上所述,全州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促进了我州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进一步规避违反财经法纪的风险。但仍存在一些一直存在却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有的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有的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财经制度,如公款私存,有的需要进一步对项目论证和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