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黔东南州民宗委反映资金分配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止。
4.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联系科室:州民宗委民族科;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2号州民宗委;邮编:556000。
监督举报电话:08558063983(州民宗委),0855-8233608(州财政局),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20231205黔财农(2023)17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