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起,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参照执行。
截至7月底,我州享受孤儿保障的有7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69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2574.53万元。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121235 | 信息分类 | 儿童福利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4年1-7月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公示 |
黔东南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4年1-7月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公示
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起,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参照执行。
截至7月底,我州享受孤儿保障的有7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69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257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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