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事务 >> 儿童福利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295587 信息分类 儿童福利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公示

黔东南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12 16:34

根据《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目前,我州享受孤儿保障的有7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34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1251.62万元。

上一篇:

下一篇: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

...

本智能问答助手服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提供访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