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抄告信息反馈,发现以下35名驾驶员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见附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拟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30日,期满则视为送达。对上述拟撤销的事项,你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对上述撤销事项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当事人一律不得再继续从事原从业资格证载明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2025年拟撤销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8日
(联系人:周树伟;联系地址: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2楼208室;联系电话:0855-8690400。)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2025年拟撤销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