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一百年宏伟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黔东南州迈入新发展阶段的启航之年。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全州卫生健康事业迈入“十四五”的第一年提出新考验。“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优化全州卫生健康事业体系,深入推进全州卫生健康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注重疾病诊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全社会整体联动”转变。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州,一般病在县(市)解决,日常疾病在乡镇基层解决。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州卫生健康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同步,根据《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1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回顾 ·····················································1
一、 卫生健康资源总量快速增长 ··················································1
二、 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效········································· 2
三、 健康扶贫取得全面胜利······················································2
四、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3
五、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改善 ··················································4
六、 妇幼健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5
七、 中医药民族医药得到传承创新发展 ·············································5
八、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6
九、 人口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7
第二节 存在的困难和矛盾························································ 8
一、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 ········································8
二、 区域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 ·············9
三、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9
四、 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仍存短板弱项········································· ·10
五、 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 ·················································11
六、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11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12
一、 发展机遇 ·································································12
二、 面临挑战·································································13
第二章 规划总则 ·······························································16
第一节 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原则 ·················································16
一、 指导思想 ·································································16
二、 总体思路 ·································································16
三、 规划原则································································· 17
第二节 规划目标······························································· 18
第三章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23
第一节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3
一、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3
二、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25
三、 提升卫生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27
四、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工作······················································ 28
五、 启动现代化智慧血站建设····················································· 29
第二节 提质扩能医疗服务体系 ·····················································31
一、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31
二、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34
三、 提升区域医疗能力提标扩能·················································· 35
四、 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职责 ···············································36
五、 强化中西医协调发展建设···················································· 37
第三节 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9
一、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 ·························································40
二、 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 ······································40
三、 实现乡村健康振兴·························································· 41
第四节 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2
一、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42
二、 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44
三、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45
四、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46
第五节 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 ······················································47
一、 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48
二、 加快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50
三、 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52
四、 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53
第六节 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健康 ·····················································55
一、 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55
二、 发展老年人健康服务 ························································57
三、 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58
四、 进一步改善精神卫生健康····················································· 59
五、 健全残疾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 59
第七节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60
一、 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61
二、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63
三、 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示范············································ 65
四、 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66
第八节 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 67
一、 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 ·······················································68
二、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69
第九节 推进医疗卫生与大健康产业的深度融合 ·······································73
一、 大力推进健康医药产业发展·················································· 74
二、 大力拓展康养产业发展····················································· 75
三、 大力加快健康运动产业发展 ·················································76
四、 大力提升健康旅游产业 ·····················································77
五、 大力推动健康食药产业发展················································· 77
第十节 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 ·····················································79
一、 实施健康专项行动,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 79
二、 搭建特色“防—养—治”疾病防控模式········································ 81
三、 建设黔东南健康环境 ······················································84
第四章 保障措施 ·····························································87
一、 强化组织保障 ···························································87
二、 完善投入机制··························································· 87
三、 健全监管体制 ···························································87
四、 强化宣传引导··························································· 88
五、 强化监测评价··························································· 88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作、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格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如期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与任务,为“十四五”期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卫生健康保障。
一、卫生健康资源总量快速增长
“十三五”期间,先后召开了我州历史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卫生与健康大会”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康黔东南2030”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吹响了加快健康黔东南建设的集结号。“十三五”期间,全州共争取到卫生健康项目287个,总投资34.11亿元。实现“五个全覆盖”“五个全面建成”,建成州、县(市)、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全州实际开放床位27509张,较2015年增长30.81%;全州有卫生技术人员28939人,与2015年相比增长37.52%;拥有全科医生人数862人,与2015年相比增长152.79%;公共卫生人员2804人,与2015年相比增长17.47%。
二、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黔东南州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救治措施,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第一时间组建专家组和医疗救治队,第一时间确定州、县(市)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发热门诊,第一时间开展督查和演练,率先对“五类重点人员”全面开展核酸检测。选派93名医护人员、调配两批价值45.7万元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物资驰援湖北武汉鄂州,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对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给予了通报表扬,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刘燕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称号,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杨勇灵等14名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被授予“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三、健康扶贫取得全面胜利
健康扶贫“三个三”全面达标,各县(市)均建有一所达到二级标准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每个乡镇均建有一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村卫生室做到“四室分开”。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科室执业医师全覆盖、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执业(助理)医师全覆盖、合格村医全覆盖,群众就近就医得到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种大病实现应治尽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了患者就医负担,确保群众看得起病。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医疗服务全覆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实现全覆盖,推动全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医疗有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大力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设备配置和校医配备。在国家、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脱贫攻坚普查中,全州健康扶贫工作均为“零”问题反馈。
四、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显著增强。全州16个县(市)实现县级综合医院“二甲”全覆盖,县级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和重症医学科、血透室、新生儿科实现全覆盖,每个公立医院均建成了符合县(市)域需要的“5+2”重点学科,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启动了“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高血压诊疗中心”建设工作,急诊急救能力显著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村医待遇,全州基层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落实村医养老保险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等工作得到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充分肯定,以麻江县村医“员额制”基层卫生改革为代表的举措得到国家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调研表扬,并被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在“健康扶贫在基层”特别节目上发言。全州共有62所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命名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8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被省级命名为“甲等中心乡镇卫生院”,12所乡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78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五、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改善
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目标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和处置率均达100%。成功处置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蔓延。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和疫苗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维持基本消除麻疹、麻风病危害和无碘缺乏病状态,实现消除疟疾目标。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全州累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7个,国家卫生乡镇53个,省级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由2015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人均74元,服务项目由2015年的12项增加到2020年31项,在全省绩效评价中2018、2020年市州排名分别为第1、3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卫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州3件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被评为“全国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13件微课作品分获“全国卫生监督微课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项,占全省获奖数的47%,并包揽了贵州省获得的一、二等奖项;2016年以来,全州共查办卫生违法案件16517件,共收缴罚没款2980.09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2016、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年终综合考核和市(州)本级考核,黔东南州在全省排名双第一,天柱县荣获所在类别县考核第一名;2020年,州本级在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年终考核中排名第一。职业病防治体系逐步建立,职业健康执法和危害因素监测实现县级全覆盖,全州“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妇幼健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以“创优、创级”为载体,不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黄平县、黎平县获得“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称号;麻江县、三穗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榕江县被授予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凯里市、黎平县、三穗县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黄平县妇幼保健院被评为二级乙等。医疗体系建设带动了妇幼卫生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十三五”期末,全州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0.91%、91.54%、92.6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较2015年的86.13%、86.65%分别提高了5.41%、6.02%;孕产妇死亡率为19.93/10万,控制在20/10万目标要求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为5.85‰、4.08‰,较2015年的9.06‰、6.91‰分别下降了3.21‰、2.83‰。住院分娩率为99.48%,较2015年的98.40%提高了1.08%。
七、中医药民族医药得到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全州二级甲等中医类(含民族医)医院新增至9家,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到87.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70%以上。完成中医馆建设项目206个,覆盖率达99.0%。建设6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在全省率先创新启动苗侗民族医生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民族医生398名;黔东南州成功入选国家首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并初步形成中医药旅游示范效应;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获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黔东南州中医医院被国家确定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凯里市苗侗医药文化街获得“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并被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授予“苗侗医药养生之乡”城市品牌;凯里市中医医院、台江县人民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三穗县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三穗县中医医院被省级确定为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执行60多年的“以药补医、以耗材补医”机制得到破除,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实现“两降一稳一提升”结构性改革目标;药品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30.29%、30.06%分别下降到2020年23.17%、25.97%,卫生材料收入占比持续稳定在10%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015年31.52%提升到41.73%。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在凯里市区组建以州级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枢纽、联接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城市医疗集团。出台了《黔东南州推动医疗“组团式”帮扶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全州有19家公立医院与省内外支援医院建立了“组团式”帮扶关系;23个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8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了医共体建设;建成内联州、县、乡,外联省内、外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常态化运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实现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00%零差率销售、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100%通过网上采购”三个100%目标。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进一步巩固了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协调出台《黔东南州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黔东南州人社局关于全州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有效发挥控费作用。
九、人口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全州出生人口变动趋势符合生育政策调整预期。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资金7.7亿元,惠及城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121.55万人(户)。老龄健康事业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养老金发放、公交车乘车优待、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协工作得到创新发展,深入开展“幸福微笑”“幸福心动”公益项目,免费为522名唇腭裂患者和281名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创建家庭服务中心212个,促进乡村家庭健康。完成青春健康教育师资培训281人,青春健康知识进校园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存在的困难和矛盾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三五”期间全州卫生健康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2020年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出我州卫生健康发展的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
(一)公共卫生体系亟需完善
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实验室建设还需加强,目前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虽然建设了17个核酸检测实验室,但大部分疾控中心检测能力未达到国家相关级别的疾控中心检测基本要求。传染病救治能力不足,全州目前只有1家传染病院,传染病床位少,业务用房不足,改造困难,无法同时治疗多例急重症患者。全州紧急医学救援体系还需完善,按照相关要求,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应为独立机构,而我州均依托州、县(市)人民医院建设。
(二)疾病防控存在短板
全州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待提升,基层对医防结合建设不够重视,难以合理高效应对突发传染性疾病疫情。疾控系统实验室人员不足,全州相关部门组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演练频次少,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弱,群众缺乏传染病预防应对能力的相关知识。
二、区域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
“十三五”期间,部分卫生医疗机构重视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对人才培养、科室能力提升打造重视力度不足,部分医疗机构甚至还对人才培养进行限制,以各种理由阻拦人员培训,限制人员流动,导致医疗机构缺乏生机,医疗资源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州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推荐标准的仅3家,尚有13家县级综合医院未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还有待加强。全州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三、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全州执业(助理)医师仅9084人,且高级人才匮乏,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较低,领军型人才严重紧缺。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多数集中在县级以上医院,其他公共卫生和乡镇卫生院分布少,全州副高以上职称2712人,其中,县级以上医院2066人,占76%;公共卫生机构399人,占15%;乡镇卫生院247人,占9%。全州妇产科、儿科、影像、检验、麻醉等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尤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暴露出我州呼吸、感染、重症等重点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的问题,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比例严重不足。在人才短缺的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对人才培养工作不重视,只重使用、不重培养,致使人才知识老化、思想僵化、能力退化,应用新技能、解决新问题能力不足。同时人才考核制度不健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绿色通道”未形成,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人才激励机制未完善,人员积极性难以调动,尤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临聘与在编人员同工不同酬等薪酬待遇的实际问题,造成人才流失严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匮乏,由于受市场需求、区域优势等影响,难以引进人才。
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仍存在短板弱项
目前,州中医医院占地面积仅有5.61亩,建筑面积仅有28625平方米,业务用房严重不足。我州公立中医医院实有床位数共2896张,较公立综合医院少8689张,实有床位数仅占全州公立医院的20.14%。全州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仅有847人(占全州执业(助理)医师比例9.32%),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仅为0.177人。丹寨、雷山、施秉、镇远、麻江5个县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我州卫生健康部门未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大部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中西医并重”方针未能得到全面落实,管理效能与水平亟待提升。由于我州苗侗等民族医药理论体系、执行标准尚未建立,加之苗侗民族医药挖掘整理工作进展缓慢,导致我州苗、侗等民族医药至今未被国家明确,民族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民族药纳入中国药典等工作推进困难。
五、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
“十三五”期间,我州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虽得到较大提升,多数县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已通过3级评审或达到电子病历3级标准水平,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部配齐五大业务系统和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但由于投入不足,信息化管理和技术队伍能力弱,目前我州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出现医疗机构之间、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与公共卫生系统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不统一,发展程度不同步,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和应用,导致我州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六、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州要求,改革的政策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薪酬制度改革难以落实,药品、耗材、设备采购改革步伐慢,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机制与建设现代医院管理不匹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黔东南州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卫生健康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新老问题相互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发展机遇
(一)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稳妥处置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个场合指出“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相继印发了《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黔东南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黔东南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黔东南州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等文件,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
(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3个层面协同推进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健康中国持续深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已成为全社会重要的新时代共识。加之2019年末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给卫生健康事业,尤其是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治领域带来严峻挑战,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大卫生大健康提出新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有更高的期待。
(三)信息技术与科技创新赋能卫生健康事业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技术、5G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推动着数字经济与医疗健康产业深度融合,智能化医疗产品逐渐得到普及应用,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等“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新模式和新业态逐渐涌现。疾病预防、检测、诊断和治疗模式正朝着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和远程化的方向发展,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将大幅提高,数字经济正为医疗产业的变革和升级注入新动能,科技创新赋能卫生健康行业已是大势所趋。
二、面临挑战
(一)高质量发展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我州卫生健康事业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安全、高效、便捷以及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新要求。我州卫生健康事业精细化管理不够,学科建设水平低、高端人才少、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这就要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必须顺应人民的需求变化,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对现有医疗资源进行提质扩能,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二)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形势严峻
新冠疫情等新发和新流入的传染病在全球流行,艾滋病、结核、乙肝等重大传染病还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州内人口流动更加快速,人员交流更加频繁,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对于人员、专业力量不足的我州,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系统面临巨大挑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人群健康的主要威胁,对慢性病防治提出更高要求。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环境变化,将对人民健康产生新的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衔接亟待打通。
(三)人口结构变化带来新压力
随着生育政策的转变,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州生育率持续稳定,生育水平合理、平稳、可控。但因我州现处于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婚育观念未彻底改变,早婚早育、多孩生育现象依然存在,人口老年化、未富先老问题凸显。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的变化给健康生活带来了新压力,对居民健康管理、生育综合治理、医疗卫生服务、老龄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提供提出新的挑战。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新要求
健康中国战略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改革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需进一步深入推进,以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医防协同机制有待加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公共卫生的改革迫在眉睫,亟需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行配套改革。
(五)新型城镇化要求卫生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我州卫生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但是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卫生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州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衡发展,赶上并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尤为重要。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四节 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原则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到优先战略位置,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党建引领、能力建设、人才保障、科技支撑,更加注重预防为主与健康促进,更加注重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区域均衡分布,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与民族医药的发展,更加注重健康产业发展与服务创新,构建全州卫生健康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12410”发展战略。坚持1个基础转变——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树立2大发展理念——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构建4大指标体系——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医疗服务网络、公共卫生、人口发展,开展10项重要任务——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质扩能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健康;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与大健康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为全州人民提供更完善、便捷、高效以及更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服务,到“十四五”期末,走出一条符合我州实际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构建我州卫生健康发展新格局。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发展的部署安排,落实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群众健康。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满足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和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大力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使全州人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安全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持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
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贯穿全州卫生健康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全面推进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境,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措施,全面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改善居民生命质量。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协同推进
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协同发展理念,以需求为导向、以基层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促进中医、民族医传承发展,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在“治未病”、慢性病诊疗和康养康复等领域的作用。
(五)坚持提质扩能均衡发展
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均衡发展。坚持工作重点从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转向专科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建设等软实力提升。统筹考虑区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目标
至2025年,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资源均衡协调,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健康体制体系深化改革,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全面完成各项医改的决策部署。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充分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力度得到有效提升。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调推进,取消药品和取消耗材加成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全面完成。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显改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体系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预警响应机制更加完善,医防协同更加高效,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大幅提升。
——医疗卫生资源不断优化,疾病救治和康复服务能力达到省级平均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健康服务模式实现转型升级,全州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且健康服务水平达到省级平均水平。
——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有效推广,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速度降缓。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深入推进,年产值较2020年提升50%。建立起特色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健康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至2025年,大健康产业产值提升50%。
——中医药传承发展巩固提升,事业与产业得到深度融合。全州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保健、产业、文化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文化传播水平等显著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对健康服务发展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中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 ||||||
四大指标 体系 |
领域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现状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全民全周期健康水平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4.59 |
77.5左右 |
预期性 |
2 |
婴儿死亡率(‰) |
4.08 |
5.6 |
预期性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85 |
6 |
预期性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9.93 |
14 |
预期性 | ||
健康管理 |
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7 |
预期性 | |
6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97.40 |
≥95 |
约束性 | ||
7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个) |
-- |
1 |
预期性 |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6.3 |
预期性 | ||
妇幼健康 |
9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91 |
>93 |
预期性 | |
10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1.54 |
>93 |
预期性 | ||
11 |
全州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48 |
98 |
约束性 | ||
12 |
产前筛查率(%) |
40.71 |
≥75 |
预期性 | ||
老年健康 |
13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84.77 |
75 |
预期性 | |
14 |
二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办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57.14 |
70 |
预期性 | ||
15 |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
-- |
95 |
约束性 | ||
16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
医疗服务 |
17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 |
<3 |
约束性 |
18 |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100/人天%) |
-- |
<40 |
预期性 | ||
19 |
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率(%) |
-- |
≥70 |
约束性 | ||
20 |
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 |
75 |
80 |
预期性 | ||
医疗资源 |
21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张) |
7.30 |
8 |
预期性 | |
22 |
每千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79 |
0.85 |
预期性 | ||
23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46 |
3.44 |
预期性 | ||
24 |
其中: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0.62 |
预期性 | |||
25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27 |
4.30 |
预期性 | ||
26 |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人) |
2.43 |
3 |
约束性 | ||
27 |
县域内就诊率(%) |
90 |
>90 |
预期性 | ||
28 |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生(名/10万人) |
3.06 |
4 |
预期性 | ||
29 |
中医药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
-- |
36 |
预期性 | ||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 ||||||
四大指标 体系 |
领域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现状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医疗服务规范 |
公共卫生监督 |
30 |
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 |
-- |
85 |
预期性 |
31 |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覆盖率(%) |
-- |
85 |
预期性 | ||
32 |
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 |
100 |
95 |
预期性 | ||
医疗卫生保障 |
33 |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37 |
40 |
约束性 | |
34 |
个人卫生支出占个人医疗费用比例(%) |
28 |
26 |
约束性 | ||
公共卫生 |
疾病防治 |
35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万) |
-- |
260以下 |
预期性 |
36 |
结核病发病率(/10万) |
101.69 |
≤80 |
预期性 | ||
37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约束性 | ||
38 |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 |
<0.3 |
预期性 | ||
39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4 |
预期性 | ||
4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3.35 |
90 |
约束性 | ||
41 |
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 |
85 |
100 |
预期性 | ||
人口发展 |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42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0.28 |
3 |
预期性 |
注:约束性指标是指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第六节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大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州、县(市)两级疾控机构功能定位,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成责权清晰、能级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和应对预案,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施全民健康信息联通工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县(市)传染病报告信息和患者就医症状信息实时抓取。注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实时分析、集中研判,持续巩固“四早”行动。建立严格、专业、高效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开透明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推动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条件,强化技术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加强高端装备配置和关键技术储备,提高疾病防控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按照《贵州省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县级疾控机构达到建设标准。建成职责明确、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求。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筑牢基层重大疾病防控防线。各县(市)至少有1所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病科或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社会康复机构。巩固乡村健康保障网,完善基层哨点工程,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格化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卫生室传染病疫情哨点功能。加强基层传染病疫情预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筑牢公共卫生“网底”。
3.加强重点疾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
突出抓好预防、控制和救治三个环节,努力降低重大急性传染病的危害。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夯实地方病防控。推进职业卫生防治,实现粉尘、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
4.继续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落实国家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免疫接种,加强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置;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二、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一)加快推进黔东南州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1.强化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信息系统建设
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在已挂牌成立的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的基础上,探索州、县(市)两级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信息系统,完善应急值守、资源管理、数据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指挥调度、事件评价、专家库管理等功能,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州、县(市)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信息系统与急救指挥调度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加快培养紧急医学救援人才队伍
依托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基地,结合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推进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人才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
3.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站点能力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资源整合”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为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配备现场处置车、消杀防疫车等特种车辆及通用性装备,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现场先期处置能力。至2025年,建成智慧卫生急救站120个。
(二)健全医疗救治体系
1.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建设
建立黔东南州及各县(市)级别急救地图,健全州、县(市)、镇(乡)三级急救网络,以黔东南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相对完善的急救网络,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需的救治能力。推动州、县(市)两级综合医院建设医学救援分中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创伤科建设。强化危重疾病救治体系建设、创伤救治体系建设及产妇、新生儿、儿童危重救治能力。
2.加强疫情期间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及设施建设
实施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工程,健全传染病诊疗和救治网络,明确“平时”和“战时”职责及转化模式。结合州级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依托区域内高水平医院,建设一批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标准,强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改建为方舱医院的适应性工作。加强中医院建设,完善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机制,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标准。各县(市)至少有一个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建成独立的传染病区。
(三)强化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应急医用物资设备储备网络机构。建立黔东南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各县(市)建设配送中心。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科学制定储备目录,确定储备规模、种类和储备点。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设备的统筹配置,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提升储备能力。优化重要医疗物资产能保障和布局,建立统一的采购供应体系,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安全有效可控。
三、提升卫生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县(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工程。积极建立“输出引进”人才培养工程,与发达先进地区搭建交流机制,实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年训率100%。完成州级及麻江、雷山、施秉、台江4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成黔东南“互联网+智慧卫监”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全州卫生健康监督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快卫生健康监督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按国家标准配备应急物资及车辆,实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前事中有效监管。
四、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工作
(一)以“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为载体
按照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推动剑河县、榕江县、施秉县、丹寨县、从江县、锦屏县、雷山县、台江县、麻江县、镇远县开展等级妇幼健康机构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黔东南州儿童医院和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融合建设,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至2025年,县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80%的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孕妇和儿童营养门诊。改善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及办公条件,优化各科室诊治条件,升级设施设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门诊。
(二)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科化建设
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妇女保健、孕产保健、生殖保健和儿童保健等方面独特优势。开展妇幼健康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内涵。推进孕产妇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及妇幼保健专科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争取妇幼健康建设项目
以中央新一轮的妇幼健康机构体系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区域县级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五、启动现代化智慧血站建设
构建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血液机构功能定位,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全州血液管理事业的发展。利用云计算系统海量数据存储技术,将献血者的献血信息、血液检测信息等建立档案,方便献血者的再次献血和异地用血报销。利用云计算系统宽带传输网络技术,促进血液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对接省级血液信息平台,有利于血站之间进行血液的快速调配和数据资源快速获取,实现局域稀有血型资源共享,提高血液管理能力,推进血液管理的智能化、区域联动一体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局域血液网络服务平台,有利于用血医院网上预订血液和查看血液库存数量,方便就医。至2025年,完成黔东南州中心血站扩建项目。
专栏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完成新建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同时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全面推进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的检验检测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能力和卫生应急响应等能力。 紧急救援项目。规划新建(改建)黔东南州紧急救援中心(120指挥中心),完善15个县120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卫生健康紧急指挥体系。推进黔东南州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全力配齐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设备设施及应急人员保障制度。利用州委党校设备设施,强化州级“方舱医院”建设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规划建设1个“方舱医院”,建成智慧卫生急救站120个。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程。完成黔东南州传染病院建设,推进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县(市)医共体根据各地人群健康、卫生资源条件等可独立设置传染病医院或完善县级医院传染病科防治设施标准建设,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原则上,县(市)至少有一个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建成独立的传染病区,30-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床位,50-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床位,100万以上人口的县不低于100张床位。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完善黔东南州中心血站和天柱县血库提档升级建设,推进新建4个献血服务站(献血屋)。州级建设黔东南州医疗物资仓储中心,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改扩建1个医疗物资配送中心,同时按照规定备足备齐紧急医疗物资,强化物资管理。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完成哨点建设,5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发热诊室,每个乡镇卫生院120急救转运车达到1辆。 监督机构建设项目。加快卫生健康监督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州级及麻江县、雷山县、施秉县、台江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完成“互联网+智慧卫监”信息化平台建设。 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黔东南州儿童医院与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有机融合,按照三级标准进行建设;加快建设锦屏县、从江县、台江县、镇远县、天柱县5家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提升16个县(市)的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建设,争取到2025年均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加强各级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配齐相关抢救及转运设备;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建设。 |
第七节 提质扩能医疗服务体系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提质扩能,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发展均衡、功能健全、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全州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至2025年,全州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8张,其中,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88张,公共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0.68张,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84张,民营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60张。
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和紧缺医疗资源建设,实现医疗资源提质扩能,健全完善州、县(市)、乡、村四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高水平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一)健全州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建设,促进差异化错位发展,结合现有的肿瘤、神经、心血管等优势专科,集中力量进行建设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重点专科,提升特、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切实发挥全州医疗服务龙头带动作用。
(二)推动县级医院提质扩能
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严格防止医院“举债”融资建设现象。推进“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县(市)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县(市)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急诊急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能力。重点支持全科、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临床营养科、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以及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省、市(州)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解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2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要达到三级医院标准,50%的县级综合医院要达到国家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三)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15分钟健康生活圈”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15分钟,能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运动健身场地或设施,农村居民15分钟车程能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先期到达不超过30分钟。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高危孕产妇筛查、儿保等医疗服务能力,开放乡镇卫生院慢性病处方权限,引导慢性病人到基层就诊,到2025年,力争1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50%达到基本标准。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遴选部分服务人口10万人以上、已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现有床位原则上不低于100张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为标准,在项目和经费上予以倾斜,推进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到2025年,全州2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创建一批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水平的社区医院。
(四)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
进一步营造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办医,有效补充公立医院服务盲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康养、护理、康复等健康领域服务。原则上社会办医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受规划限制,各县(市)根据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引导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
(五)建立区域资源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探索消毒供应、检验检查、后勤服务、血液透析、远程会诊、医疗废物处置等集中化、中心化服务模式。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透析中心,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区域大型医用设备、医学诊断、优势专科等医疗资源共享。
(六)按需推进大型医疗设施配置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申请,并根据各医院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并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的配置比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额予以支持。
二、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一)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积极推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医院进行重点打造;支持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州中医医院建设打造省级重点专科(学科),承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帮扶,培育壮大黔东南州医疗技术力量,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切实解决我州疑难重症的救治问题。
(二)规划建设州级区域医疗中心
在以州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全州诊疗区域中心基础上,推进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平县人民医院、凯里市中医医院为“凯里区域医疗中心”核心节点推进区域重点专科建设,重点辐射凯里市、麻江县、雷山县、丹寨县、黄平县、施秉县、台江县;以岑巩县人民医院、天柱县人民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为“黔东区域医疗副中心”核心节点推进区域重点专科建设,重点辐射剑河县、天柱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黎平县人民医院、榕江人民医院、榕江县中医医院为“南部区域医疗副中心”核心节点推进区域重点专科建设,辐射范围为从江县、榕江县、黎平县、锦屏县。3个州级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培训。
(三)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规范发展医共体,强化医共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立成员单位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引导形成有序就医格局,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现。
三、提升区域医疗能力提标扩能
(一)强化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鼓励州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创建国家重点专科。支持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创伤中心、肛肠外科,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心血管科和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眩晕病专科、苗医肛肠科、骨伤科、泌尿外科、针灸科创建省级重点专科,打造省级区域专科诊疗中心。支持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生殖中心能力提升,积极建设贵州省东部地区生殖技术中心,支持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胸痛、创伤等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州级重点专科,支持培育一批州级重点专科,积极培育黔东南州区域专科诊疗中心,推进医疗卫生区域布局均衡发展。
(二)提升全州医疗水平
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州发病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县(市)级综合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提升重症、呼吸、感染、消化、儿科、麻醉、精神、肿瘤、心血管等专科能力,持续巩固提升县级“5+2”重点专科建设成果。推动我州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诊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病中心建设。提升重点学科、薄弱学科的基础办医条件,强化专业技术水平,开展技术特色研究,提升诊治能力、创新能力,推进医疗质量建设。健全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医学人才培养。打造县级重点学科示范点,实现优质资源下沉,发挥示范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充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凯里、天柱、岑巩、黄平、黎平、从江、榕江7个县(市)人民医院床位控制在800张以内,其余县的综合医院床位应控制在500张以内。严格防控“举大债”融资建设现象。加快补齐县(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
四、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职责
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重要职责,以公益性、专业性为导向,完善医院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加大医院公共卫生资源投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职能,促进医防融合,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深度协作,构建“疾控-临床-科研”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持续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有核酸检测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培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增强各级医疗机构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公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全员公共卫生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强化中西医协调发展建设
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规律治理体系,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中医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专栏2-1 医院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改扩建各类业务用房、功能用房、科室建设、综合大楼、住院楼、其他用房等。 综合医院类项目。进一步提升完善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加快黔东南州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凯里市、黄平县、天柱县和黎平县4所人民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台江县、麻江县、丹寨县、剑河县、雷山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锦屏县、从江县、榕江县等12所县人民医院提质扩能建设。 中医医院类项目。推进黔东南州中医医院按照三级标准高水平建设,支持州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继续跟进黔东南州苗医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新建施秉县中医医院,推进三穗县中医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提升完善凯里市、剑河县、锦屏县、天柱县、榕江县、黄平县、黎平县7所中医院医疗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加快推进雷山县、麻江县、台江县、岑巩县、镇远县、从江县、丹寨县7个县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使用,发挥社会效益。 专科医院类项目。完善建设黔东南州儿童医院、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依托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推进黔东南州肿瘤医院建设,规划新建黔东南州骨科医院、黔东南州第二精神病院;各县(市)根据县域疾病和医疗服务情况建设公立专科医院或病区。 |
专栏2-2 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一)卫生院新建、改扩建、迁建项目 (完善各类业务综合楼、业务用房、门诊楼等建设及设备配置)规划在全州各县(市),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或县人民医院分院。 凯里市(继续推进三棵树镇卫生院、舟溪镇卫生院、下司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迁建项目) 麻江县(改扩建宣威镇中心卫生院、龙山镇卫生院) 丹寨县(规划改扩建兴仁镇中心卫生院、扬武镇中心卫生院) 雷山县(改扩建永乐镇卫生院、大塘镇卫生院) 黄平县(改扩建旧州镇中心卫生院、谷陇镇民族中心卫生院) 施秉县(改扩建牛大场镇中心卫生院、双井镇中心卫生院、马号乡卫生院) 镇远县(改扩建都坪镇中心卫生院) 岑巩县(改扩建注溪镇卫生院、凯本镇卫生院) 三穗县(改扩建瓦寨镇卫生院、台烈镇卫生院住院、款场乡卫生院) 天柱县(改扩建邦洞镇卫生院、高酿镇卫生院、坌处镇卫生院、注溪镇卫生院、竹林乡卫生院) 锦屏县(改扩建敦寨镇卫生院、隆里镇卫生院、平秋镇卫生院) 剑河县(改扩建柳川镇中心卫生院、南明镇中心卫生院) |
专栏2-2 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台江县(改扩建施洞镇中心卫生院、革一镇卫生院) 从江县(改扩建宰便镇卫生院、下江镇卫生院、东朗镇卫生院、刚边乡卫生院、庆云镇卫生院、加榜乡卫生院、斗里镇卫生院) 榕江县(改扩建寨蒿镇卫生院、忠诚镇卫生院、乐里镇中心卫生院、平阳镇卫生院、平永镇卫生院、平江镇卫生院) 黎平县(改扩建洪州镇卫生院、九潮镇卫生院、雷洞乡卫生院、大稼乡卫生院、平寨乡卫生院、顺化乡卫生院、德顺乡卫生院) 备注:加粗划线卫生院为区域重点提升项目,以社区医院标准或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打造。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迁建项目 (完善各类业务综合楼、业务用房等建设及设备配置) 凯里市(新建改扩建白果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岑巩县(改扩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㵲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丹寨县(改扩建龙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麻江县(改扩建金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穗县(改扩建武笔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从江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丙妹镇卫生院) (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改扩建项目 按照“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配建标准,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以及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迁移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 |
第八节 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健康扶贫政策稳定,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化东西部医疗卫生协作,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提升农村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构建健康乡村。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
对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全面巩固健康扶贫“三个三”工作成果,确保脱贫人口和边缘人群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持续跟踪“基本医疗有保障”巩固情况,健全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享有同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
(一)不断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当前对口帮扶我州的政策延续至“十四五”结束,并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健全对接联动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后勤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卫生健康工作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健全远程医疗协作机制,指导支受援双方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协作平台,常态化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培训、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等工作。重点加强支援医院对我州医学基础科研创新、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临床科室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帮扶和支持。
(二)继续推进“组团式”帮扶
积极推广台江“组团式”帮扶模式,深化受援双方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关系,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帮扶医院对受帮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进行帮扶和建设。
(三)全面推进对口帮扶向基层延伸
发展改革、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共同发力,抢抓新一轮东西部协作机遇,加强基层医疗项目谋划编制,实施一批新建改扩建工程,加快补齐短板。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实现与支援医院的帮扶关系和帮扶事项向乡镇延伸。继续开展医疗下乡、巡回义诊等活动,让农村人口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实现乡村健康振兴
(一)进一步夯实医疗基础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优化乡镇、行政村、社区及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改善设施条件,增加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发展特色专科。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逐步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全州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二)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分别达20%、35%。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三)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协同做好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农村人口健康卫生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人口健康素养。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着力发展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推动全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医农结合和定制药园,带动农户种植(养殖)大宗、道地中药材,切实推动药农稳定增收。
专栏3 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 |
健康乡村建设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一批生态家园、特色村寨。深入开展乡村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东西部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协作项目。重点支持帮扶医院对受帮扶医院重点专科进行帮助,争取与国家高水平医院建立更多帮扶协作关系,帮助州内县级以上医院培养技术和管理骨干。 |
第九节 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发展医联体建设,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建立符合黔东南州实际的医药卫生体制。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公益性主导,加强医防融合,强化体系、技术、模式、管理创新,促进发展方式向提质增效转变,促使运行模式更加精细化。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强化行业综合监管,群众就医满意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全覆盖。巩固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改革成果,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与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逐步梯次化解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负债。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人事改革。深化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合理制定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实施党建引领提升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立医院现代化治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全面推动实施国家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机制。
二、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在凯里城区组建以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牵头,联合城区二级医院,构建联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城市医疗集团,形成资源共享、处方流动、双向转诊、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在县域内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若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的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紧密型医共体,促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可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三)加强专科联盟建设
坚持专科带动,推进黔东南州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州内三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病救治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抢抓东西部对口帮扶等政策机遇,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广台江医疗“组团式”帮扶模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
(四)发挥远程医疗协作网作用
坚持技术支撑,加速形成内联州、县(市)、乡,外联省内外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协作运行机制。加快补齐远程医疗协作网人才队伍,重点补齐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B超操作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检验诊断中心,为建立区域诊断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方式与机制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要求,做好“4+7”在我州扩围工作。推进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网上药品耗材阳光采购,为药品采购提供多元化服务。鼓励我州探索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药品货款。全面执行中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和使用政策。
(二)促进科学合理用药
制定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规范临床用药管理办法的文件。实施合理用药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合理使用。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进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用药保障。
四、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一)建立医疗卫生监管联席制度,完善协调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联席制度,完善协调机制。
(二)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全过程、全行业监管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全州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实行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医托”违法犯罪行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营养、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到2025年,全省卫生监督员配备达到国家要求。
(三)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建立督医工作机制,实行州级督医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全覆盖,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依托省医药综合监管平台建成全州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机制。加强综合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
专栏4 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
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加快公立医院转型发展,推进发展医联体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建立督医工作机制,实行州级督医机制。 |
第十节 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着力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文化传播,不断促进中医药产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一)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全面建成以州级区域重点中医医学中心(黔东南州中医医院)与州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为双龙头,中医类医院、县级传承创新中心为骨干,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快黔东南州中医医院与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未建5家县级中医院建设工作,推动7家县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骨干。加强全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科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作用,积极融入健康服务圈。推进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馆(苗侗医馆)等多种形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网络。到2025年,16个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医院、国医堂、中医馆建设,争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持续推进州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肿瘤等中医优势专科,争取新增一批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优势专科。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争取新增2个省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
(三)提升中医药医防协同水平
完善州、县(市)两级中医医院参与重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机制,建设中医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四)促进中西医结合
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推动建立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服务体系。健全黔东南州全体卫生人员中医整体观与西医局部观理念,推动“西医辨病”加“中医辨证”诊断疾病形式,实现中西医结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临床疗效。鼓励推进中医特色明显的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示范项目建设,助力全州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实施西医师学习中医专项行动计划,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和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五)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
鼓励社会资本优先建设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积极引导社会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方面不作布局限制。
二、加快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一)健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项目,推动州、县(市)两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治未病”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治未病科(“治未病服务点”)。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实行融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医养结合于一体的发展模式。开展中医治未病技术培训,提高治未病服务能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治疗、随访管理于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治未病服务体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至2025年,全州所有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
(二)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推动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康复服务。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规范中医康复技术。推动各类康复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康复护理、训练指导、知识普及等服务。支持各级中医医院发挥技术优势,与区域内康复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让群众便捷享受规范、有效的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三)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苗侗民族医学与养老结合的示范性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技术协作,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
(四)发展中医药旅游服务
积极推动黔东南州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重点打造医、养、调、游相结合的养生康复游、文化体验游等健康旅游发展模式。鼓励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为游客研发并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依托州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建设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养生旅游基地和健康旅游综合体,力争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支持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继承研究
建立黔东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推进中医药理论传承,全面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特别是名老苗医、侗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著书立作。开展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建立覆盖州、县(市)、乡镇、村的四级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支持建成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二)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理论技术创新
建立以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为核心,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等院校、医院为主体,州内医药企业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支撑,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中医药(民族医药)学科。建立黔东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学术咨询与评审专家库,加强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与贵州省中医药大学、贵州省中医研究所等省内知名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促进全州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完善中医药创新激励政策。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民族医药科研课题研究,特别是重点支持中医药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关键性技术研究。加快黔东南州院内制剂的研发能力提升及制剂室的扩建工作,着重提升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制剂室能力,探索适合中医药(民族医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
加强苗侗民族医药文化研究及医药理论研究,以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为基础,推进我州与贵州省中医药大学等省级苗医药理论研究力量进行合作,“十四五”时期,共建苗族医药理论研究与药物研发基地1-3个,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苗侗医药理论成果。制定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实施细则、苗侗民族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苗侗民族医执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苗侗民族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构建苗药侗民族医药传承创新标准体系。
四、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一)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
实施中医药文化保护行动,推进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传承。推动苗侗医药文化产业提升行动,打造突出黔东南地方特色的民族医药文化和品牌。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行动,拓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黔东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黔东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体验中心、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中医药健康大讲堂活动”和“苗侗医药宣传日”等活动。实施中医药行风建设行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
(二)积极促进中医药对外发展
探索和建立黔东南州对外中医药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全州苗侗医文化、药材资源优势,加强与东部地区的合作。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对外发展,建设民族医药产品贸易基地。促进苗侗医药产业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州级苗侗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专栏5 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重点项目 |
区域重点中医医学中心建设。加快提升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成区域重点中医医学中心。加快提升黔东南州民族医研究院传承创新能力,建成州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积极推进凯里市、剑河县、黄平县、三穗县、榕江县、黎平县、雷山县7家县级中医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体系。 中医医院提质扩能建设。全州中医医院达到二级医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凯里市、黄平县、黎平县、榕江县、三穗县、剑河县6家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民族医药)综合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建成州级区域重点中医医院。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继续推进全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 中医特色建设。推进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10个、优质中医馆200个、名医堂5个。 中医治未病健康建设项目。提升全州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治未病科室能力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药健康养老建设项目。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苗侗民族医学与养老结合的示范性基地。 中医药传承建设项目。推动全州苗侗医传承,建立中医药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著书立作,总结传承全州苗侗医理论方法。 |
专栏5 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重点项目 |
中医药文化行动项目。开展全州中医药文化保护行动、苗侗医药文化产业提升行动、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行动。 民族医药产品贸易基地。以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为基础,建设民族医药产品贸易基地,推动苗侗医文化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州级苗侗医药国际交流中心项目。支持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州级苗侗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传播好苗侗医学。 |
第十一节 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健康
坚持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理念,开展健康黔东南行动,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全州母婴安全
实施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深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预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实施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继续全面普及住院分娩,保证全州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加强产后访视,开展产妇产后保健指导和健康检查。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产后医疗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办医开展个性化产后康复服务。到2025年,6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二甲标准。
完善母婴安全救治机制和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做好精细化管理和分类指导。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加强危急重症救治。建立个案报告制度,做好结局评审工作。
(二)完善全州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实施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网络,提升州、县(市)两级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重点加强高危新生儿管理。加强0—3岁儿童早期发展,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做好月子中心、托儿所等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推动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借鉴黎平县经验,推动全州各县(市)实施母子健康发展综合项目建设工程。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障服务。至2025年,二级甲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儿童早期发展专科。
(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落实好国家、省级生育政策,鼓励生育包容性。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禁止“两非”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有利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持续做好人口均衡发展的信息监测工作。
二、发展老年人健康服务
(一)建立老龄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综合性、连续性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州级建立老年医院,依托黔东南州中医医院,新建改扩建老年人(残疾人)康复疗养中心。注重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鼓励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建立区域老年医学中心,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继续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对老年健康的预防保健作用。
(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机制
积极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为老年患者提供老年综合症诊治服务。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积极探索医疗卫生进社区、进家庭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上门服务供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加快家庭医生全面签约和健康管理、远程养老智慧体系的建立。
(三)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扩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相应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县(市)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大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鼓励州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发展长期照护服务队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
加强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强化职业病源头防治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与职业病学技术支撑能力,继续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检查体系,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服务能力。健全重点职业病监测评估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科学核定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编制。
(二)建立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
建立以州、县(市)两级疾控中心为依托,县(市)以上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覆盖全州城乡的职业病防治服务格局,推动职业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16个县(市)至少各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粉尘类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实现“体检不出县、诊断不出州”的目标。加强重点职业病防治,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改善精神卫生健康
建设黔东南州精神病院建设,引导市、县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科,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到2025年,力争全州精神科执业医师达4名/10万人口,全州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7%,全州居民心理疾病发生比例的上升趋势明显减缓。
五、健全残疾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
加强残疾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孕期筛查、残疾人新生儿早期诊断等,阻断残疾因素的代际传递;加强对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与治疗,将相关诊治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拓展残疾人医养结合的服务内容。
专栏6 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健康重点项目 |
母婴健康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母婴健康项目。 儿童健康项目。开展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儿童早期 发展行动、儿童营养改善行动、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行动。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全州各县(市)至少新建1所公办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托育机构,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 专栏6 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健康重点项目 |
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州级建立老年病医院,依托黔东南州中医医院,改扩建老年人(残疾人)康复疗养中心。推进州级公立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展康复治疗比例达到75%以上。 社区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工发展程”。新建社区的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机构必须一体化配置,老旧社区的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因地制宜地双向结合整合业务、联动服务。 医养结合试点建设项目。推进凯里市中医医院、三穗县中医院、锦屏县中医医院、榕江县中医院开展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医院建设;推进三穗县老年养护院、黄平县重安镇中心敬老院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建设;推进施秉县、剑河县、榕江县、雷山县医养结合示范点的建设。 构建黔东南“125”智慧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探索建立1个黔东南州居家社区养老管理大数据服务中心,打通“三医融合”“融合支付”2个渠道,建立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呼叫服务系统、家庭医生管理、专家远程医疗和应急救援服务5大平台。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项目。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5%以上。 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项目。建立健全州、县(市)两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各县(市)健康体检中心等职业病体检机构建设。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健全监测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覆盖率达到100%。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全州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建设。完善提升建设黔东南州精神病院,提升全州精神病诊治能力。 |
第十二节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促进医疗健康数据的“聚通用”,深化医疗健康业务协同,大力提高黔东南州医疗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一、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一)加快实现全州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积极推进州统筹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到2023年底前,构建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州级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行业医疗健康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融合共享。强化全员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业务系统的协同应用。完善双向转诊服务,提高诊疗水平,打破信息化孤岛现象。
(二)夯实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
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健全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强化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等信息标准的执行应用,加快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推进县级以上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优化就医流程,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业务一体化管理,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信息的融合共享,实现与州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对接。到2023年底,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水平;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分级评价达到4级以上水平,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以上水平。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州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与应用全覆盖,支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协作。
(三)实现行业内“一码通用”
以电子健康码(居民身份证号为主要标识)作为全生命周期健康身份主索引和医疗服务可溯源的统一标识,加强居民健康信息标识注册与使用管理。逐步完成居民电子健康码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拓展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血液管理及健康信息查询等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全州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多码融合”,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推动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四)推进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统筹推进我州医疗影像云、心电云和检验云建设,实现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影像、心电、检验信息整合共享,打造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平台,支持全州检查结果实现高效互认,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同时,依托医疗影像云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电子影像替代影像胶片服务,让患者在手机上即可实时调阅原始影像检查资料,有效解决影像胶片保存时间短和不易携带的问题,也能为慢病患者康复提供更加全面的诊断参考,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二、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充分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就诊指导等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有序开放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强老年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优化预防接种服务。鼓励利用可穿戴设备获取生命体征数据,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探索运用人群流动、气候变化等大数据技术分析手段,预测疾病流行趋势,加强对传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推进“智慧卫监”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
(三)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应用,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支持,提高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网上签约服务,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
(四)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
(五)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
探索搭建黔东南健康培训云平台,利用互联网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搭建网络科普平台,为全州人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六)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
推动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推动中医辨证论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性病筛查、主动干预。加强临床、科研数据整合共享和应用,支持研发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应急救援医疗设备、生物三维打印技术和可穿戴设备等。顺应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趋势,提升医疗健康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七)扎实开展“互联网+疫情防控”应用
推进全州“一盘棋”抗疫服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持,打通部门、机构间与传染病相关数据的壁垒,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医疗机构、发热筛查哨点等多渠道监测与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系统。强化推动医防信息融合,推进自动采集症状、诊断及检查检验等数据。充分发挥国家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优势,强化卫生健康、工信、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重点人群排查、密接人员追踪,强化早期监测预警,助力精准防控。
(八)加强“互联网+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服务
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动0-6岁儿童及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逐步实现全覆盖。建立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数据库,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三、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示范
(一)推行“5G+远程医疗”应用示范
积极推动5G网络覆盖全州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远程医疗常态化应用和管理,实现远程医疗数据互联共享。鼓励三级医院创建基于5G技术的远程超声、远程手术、远程病理及远程检验质控等服务为主导的“5G+远程医疗”应用试点,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质量及内容。
(二)互联网+医疗健康”康养示范
支持提供医学康养、保健、康复、护理等智能服务,采集、存储和管理慢性病或老年人体征和行为监测、健康档案、养生保健等数据,推动中医特色诊疗服务智能化发展。
四、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一)严格执行卫生健康信息标准
严格执行医疗健康信息数据、技术、管理、安全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全面推动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推动建立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与应用成熟度测评分中心。
(二)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政策规定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进国产密码应用和改造,强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全面提升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防护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安全防护,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强化卫生健康专网建设。2023年底前,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及区域级健康医疗数据中心要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络安全备案、测评。
专栏7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重点项目 |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四大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等三大基础数据库。 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3年底,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水平;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分级评价达到4级以上水平,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以上水平。 积极推进区域影像云、心电云、检验云建设。实现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影像、心电、检验信息整合共享,打造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支持全州检查结果实现高效互认,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建设。积极推进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申报省级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模式。 |
第十三节 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科研创新。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合理人才聘用机制,搭建人才学习平台,积极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
(一)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
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下,鼓励医疗机构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规范和完善新技术应用推广制度,做好医疗技术风险处理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发挥新技术应用对全州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作用。到2025年,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和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完成10项以上的新技术推广,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东南州中心血站以及每个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完成3项以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备案审核。加快卫生健康产学研技术创新合作,鼓励州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校与州外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设备、新产业的引进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州卫生健康科技水平。
(二)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支持
支持鼓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以提升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为导向,积极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和州科技局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开展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动我州临床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严格遵守和执行《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科研诚信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科研诚信建设。
(三)强化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鼓励州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创建国家重点专科。支持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创伤中心、肛肠外科,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心血管科和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眩晕病专科、苗医肛肠科、骨伤科、泌尿外科、针灸科创建省级重点专科,打造省级区域专科诊疗中心。支持黔东南州中医医院生殖中心能力提升,建设贵州省东部地区生殖技术中心,支持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第二人民医院)胸痛、创伤等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州级重点专科,支持培育一批州级重点专科,积极培育黔东南州区域专科诊疗中心,推进医疗卫生区域布局均衡发展。
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1.大力实施高层次医疗人才、领军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
采取直接或柔性方式引进医学类专业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继续组织参加贵州人才博览会、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实施人才激励政策,至2025年,引进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0名。大力引进领军型人才,急需紧缺型人才。落实各县(市)卫生人员空编情况,盘活卫生健康系统现有编制,切实解决我州卫生人才匮乏的瓶颈。
2.建立公平合理人才聘用机制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根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用人计划,报经黔东南州人社局、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对于高层次人才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可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择优聘用;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可采取直接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择优聘用。持续开展“银龄计划”,加大退休专家人才引进力度,引进省外退休专家人才来我州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强化人才培养机制
1.强化职称晋升机制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文件规定,州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工作,发挥职称评价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机制的实效性,结合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做好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经历认定工作。
2.鼓励人才流动交流
贯彻落实《黔东南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三十三条措施》等,引导支持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服务,通过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共享模式,持续推动人才“一体化”发展。推动各用人单位建立人才流动协商机制,促进人才流动,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持续推进东西部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全州受援医院派出人才前往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支援医院派驻专家开展帮扶工作。加大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交流力度,对长期从事一个岗位的院长或副院长,可适当在同级别医院之间进行交流。探索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公开竞聘制。
(三)加强毕业后教育工作
1.扎实推进岗位培训基地建设
强化推进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管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申报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提升黎平县人民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教育培训能力;推进天柱县人民医院、岑巩县人民医院、榕江县中医医院、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申报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2.持续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省级统一安排,积极推进“黔医攀登计划”等黔医人才计划,分层分类开展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至2025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依托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以县(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远程培训等手段,多举措开展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专业学术讲座等,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考试通过率。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麻醉与康复紧缺专业、临床药师、骨干专科医师等培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培训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照实用原则,鼓励到相关上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短期培训。
3.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鼓励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项目,举办高水平的卫生健康培训。加强继续项目申报审批和执行管理,提高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执行率,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知识水平。大力推广“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水平,持续巩固卫生人才扶贫成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四)稳定基层医疗人才
强化县级医疗主体责任,明确县、镇(乡)、村医疗服务的各自职能,实现“县聘乡管村用”的基层医疗人才体系。“县聘”采取一年一聘,可连选连聘,每年签订聘用协议,量化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县级财政保障落实村医薪酬、公租房、养老需求;“镇管”即乡镇制定考核标准方法,将群众评议作为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考核评议档案,采取量化考评,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并抓好岗前培训。
专栏8 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
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到2025年,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第二人民医院)和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完成10项以上的新技术推广,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东南州中心血站以及每个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完成3项以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备案审核。严格遵守和执行《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科研诚信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科研诚信建设。 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各大院校、单位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0名。 推进岗位培训基地建设:提升黎平县人民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教育培训能力;推进天柱县人民医院、岑巩县人民医院、榕江县中医医院、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申报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规范化岗位培训计划。5年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80人。 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需组织派遣3名以上人员参加为期6个月以上的培训;乡镇卫生院每年需派且2名人员参加为期6个月以上的培训。 乡村医生队伍专项计划。加强继续教育,至2025年,全州乡村医生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培训达到中专及以上水平。 银龄计划。支持和鼓励退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再执业。 |
第十四节 推进医疗卫生与大健康产业的深度融合
发挥黔东南州生态和医药等大健康资源优势,强化市场化发展动力,重点发展健康医药、康养、康体、康旅、健康食药五大产业,推进实施“旅游+”战略,做强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产业链,建成全国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大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一、大力推进健康医药产业发展
(一)加强医药产业引领
加快推进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凯里高新区、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等列入省级规划的重点医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医药制造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平台。围绕血浆提取、中药种植、中药研发、医疗器械、民族医单方验方等优势生产研发成品药或半成品药物。支持组建产业联盟和联合体,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构建以产、学、研融合的高效益、高效率、高质量研发体系。支持大型医药企业发展,以龙头企业带动完善产业链。继续培育飞云岭、苗仁堂、苗之灵、苗侗百草等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品种、大品牌,支持企业重点研发和培育苗、侗医药道地药方与制剂。引进发展药物制剂、生物制品和原料药制造业,着力延伸从原料药到新型制剂的产业链条。
(二)加大现代中药生产种植规范化
以“定制药园”为抓手,强化施秉县、黄平县、剑河县、黎平县四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指导培育一批药材种植大户或企业规范化种植。围绕由药材育种种植、饮片加工、植物提取到中成药、保健品、膏方、中药饮料等中药产业环节,培育一批中药研发、生产、销售的骨干企业。推动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做大做强,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努力打造中药产业集群。
二、大力拓展康养产业发展
(一)拓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鼓励各县(市)在开发建设时进行森林健康管理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场、森林健康步道等建设,统筹森林康养基地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森林康养。争创阳光森林康养示范区、休闲度假森林康养示范区、避暑休闲国际森林康养示范区、大健康森林康养示范区建设。
(二)挖掘温泉康养文化产业发展
依托全州丰富的温泉旅游资源,大力开发温泉疗养、温泉美容、温泉养老等多层次温泉养生产品,配套拓展医疗服务、休闲养生、生态养老、健康用品等医疗康养产品。建立全州温泉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大温泉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温泉文化培育,打造剑河温泉等一批全国一流的高端温泉养生旅游品牌,建设一批具有黔东南特色的温泉康体度假疗养中心、温泉养生小镇。
(三)推进重点人群康养产业发展
推进养老服务业、托育服务业、残疾人康复服务业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拓展养老机构、托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产业,扩大普惠供给,培育社会化中高端服务市场。继续加大“大美黔东南”宣传,依托“旅游+”,加强康复、养生、养老等旅游养生度假载体建设,重点建设黔东南综合健康养生圈。
(四)做强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康养产业
加快培育以中医保健、民族药浴按摩和养生产品销售为特色的中医民族医药养生产业。创新发展以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理疗、体质监测为代表的特色养生产业。依托黔东南气候、环境优势,建设高品质康养城。发展苗侗民族医药特色养生、养老保健服务,建设一批苗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药膳食疗馆、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开发一批苗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商品,在旅游区建立苗侗民族医药旅游商品超市或专卖店、体验馆,推动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化。
三、大力加快健康运动产业发展
城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体育设施配建“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求,州级建成“一场两馆”,县(市)建成公共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重点培植2家以上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体育康养企业。加强与国内体育组织合作,积极发展各类运动健康赛事活动,发挥黔东南州山地户外运动资源优势,重点开展健康跑、登山、徒步、骑行、游泳、漂流、攀岩、滑翔伞、露营、探洞、户外拓展等休闲运动项目。继续打造黄平旧州飞行运动、雷公山自行车赛、雷公山百公里马拉松赛等特色体育旅游品牌。
四、大力提升健康旅游产业
完善健康旅游服务设施,以身心疗养为重点,医疗康复为支撑,生态旅游为载体,融合发展“医、养、游”三大板块。依托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大力推动民族文化养心旅游。加快黔东南州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深度开发医药疗养、药膳美食等可体检、可消费的养生保健旅游产品,打造苗侗医药特色旅游景区景点,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村镇、度假区、文化街等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促进苗侗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以文化养心、中药养身产品为支撑的健康旅游品牌。
五、大力推动健康食药产业发展
推动建设中药材民族药材产业园、物流基地及大型商贸集散中心,继续打造和提升凯里市苗侗医药文化街,做大做强道地中草药民族药集市交易,打造成为全省有影响力的中草药民族药交易集市。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太子参、天麻、石斛、金银花、刺梨、薏苡等食药两用药材的开发利用,加快食药物质食品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积极推进黔东南州食药物质产业发展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深加工(健康食品)项目建设。
专栏9 医疗与大健康深度融合重点项目 |
健康医药产业融合项目。推进建设凯里大健康医药产业园、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施秉台湾大健康产业园、丹寨医药产业园、剑河港澳产业园、榕江医药物流园等黔东南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苗侗民族医药产业集群。以“定制药园”为抓手,强化施秉县、黄平县、剑河县、黎平县四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拓展康养产业发展。力争创建阳光森林康养示范区、休闲度假森林康养示范区、避暑休闲国际森林康养示范区、大健康森林康养示范区建设。建立全州温泉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大温泉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康复、养生、养老等旅游养生度假载体建设,重点建设黔东南综合健康养生圈。大力开发剑河县、黄平县、凯里市、雷山县、台江县、施秉县、岑巩县等地温泉资源,建设黔东南州百里温泉带。 健康旅游产业项目。推进建设黎平县八舟河多彩国际康养基地、黎平县南泉山森林公园、施秉县都市森林、施秉县牛大场药谷、岑巩县森林公园、锦屏县春蕾林场森林公园等一批森林康养基地以及其慢性病和未病防治医疗馆。完善建设凯里风情园医药街、施秉南泥湾康养中心等民族文化医养示范项目。推进中医药和康养旅游的结合,持续建设贵州黔东南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 健康运动产业项目。继续打造黄平旧州飞行运动、雷公山自行车赛、雷公山百公里马拉松赛等特色体育旅游品牌,推进“大美黔东南”国际徒步活动、全国皮划艇冠军赛、中国从江加榜国际半程马拉松等一批国际国内山地户外运动品牌赛事。发展凯里下司水上运动、施秉杉木河水上运动、下司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等水上运动项目,打造黄平旧州镇航天特色体育小镇。 药材食材滋补产业项目。扩大酸汤膳食、蓝莓、银球茶、灵芝、太子参、山慈菇、魔芋等药食同源品种,做大做强凯里酸汤、鱼酱酸、侗族牛羊瘪、侗家腌鱼、腌肉、侗家油茶等独具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黔东南味道系列饮食品牌,打造一批民族医药膳餐饮企业。 现代化中药材民族药材产业园、物流基地及大型商贸集散中心项目。推动全州现代化中药材民族药材产业园、中药物流基地建设,继续打造和提升凯里市苗侗医药文化街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中药材流通贸易体系,助力全州中药材产业发展。 |
第十五节 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
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大美黔东南新未来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一、实施健康专项行动,推进健康黔东南建设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建立并完善全州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建立州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专家定期参加健康科普活动、健康巡讲等,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组织编制相关科普知识和信息指南。依托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框架,探索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同时搭建卫生健康机构医务人员、家庭医生、社区负责人、志愿者等多元化健康科普队伍,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与村寨向群众、家庭以及个人普及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结构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机制。
2.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州、县(市)均应成立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建立学校与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激励各类公职人员配合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健康肠胃四大专项行动,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至2025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7%,实现每10万常住人口配备1.75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
(二)塑造健康行为行动
1.推进合理膳食
开展营养监测与评估,倡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等营养科普行动,重点解决微量元素、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农村、社区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
至2025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2.开展控烟限酒
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逐步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逐步在全州范围内实现室内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巩固提升无烟医院、无烟校园等工作。利用价格调节、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通过加强限酒健康教育,重视过量饮酒所导致的健康问题,逐步改变民族过度饮酒习俗,控制酒精过度使用。
至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6.3%以下。
3.全民健身行动
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房地产开发、乡村振兴等重点投入内容,加快建设城镇“15分钟健身圈”。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加强体育医学学科建设,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两级国民体质测定,针对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人群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方法,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制定实施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鼓励在登山、徒步、骑行、漂流等体育活动场地建设康复保健咨询点。
至2025年,实现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以上,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
(三)促进心理健康行动
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或网络的作用,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大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
二、搭建特色“防—养—治”疾病防控模式
(一)实施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行动,完善紧急救援
推进州、县两级山地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和“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建设,普及公民急救互救知识和技能,配备州、县(市)、乡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基地、站、点设施设备,逐步建成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至2025年,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并持续保持。
(二)强化传染病防控行动,减少发病率
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管理机制,尤其是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提倡个人卫生,预防疾病。规范为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正确引导接种二类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
至2025年,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核发病率控制在80/10万以下,艾滋病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三)推进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行动,降低死亡率
推进凯里市、锦屏县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鼓励其他各县积极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治疗服务,实施中医民族医防治慢性病健康工程。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基本急救设施设备和培训急救人员。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三高”共管。推动州、县(市)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建成胸痛中心,继续推进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建立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
至2025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2.癌症防治行动
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抗癌防癌科普宣传和科学规范诊疗途径宣传,提高人群对危险因素的知晓率和防癌抗癌意识,降低肿瘤(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提升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加快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等为主体的癌症诊疗和康复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癌症等疑难重症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制度衔接,缩短医疗保险报销、临床急需药物审批时限。鼓励癌症等重大疾病结合中医和民族医进行疗养。
至2025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7.5%。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促进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鼓励有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肺功能检查项目。
4.糖尿病防治行动
开展健康指导,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推进承担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药物配备制度。鼓励实施“食疗滋补”等非药物疗法进行疾病疗养控制。做好糖尿病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工作,按国家规定把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至2025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加强特殊食品监管
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体系。推动黔东南州、凯里市和榕江县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至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100%。
2.加强民族特色药材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研制
积极推进地方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工作,大力发展太子参、石斛等药膳保健品,推动黔东南州大宗药材进入新资源食品目录,扩大原料使用范围,提高药材价值深化药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建设黔东南健康环境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整治“扫厕所、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4个专项行动,强化预防优先,打造健康环境。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把其作为推进健康黔东南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标准,把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加快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
(二)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州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深入实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生态环境工程。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管理,将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依法对排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措施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
专栏10 健康行动重点项目 |
健康知识普及项目。全州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设。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指导帮助中小学校校医务室。 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建设。在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牵头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各乡镇的全民健身中心(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区、体育小镇建设。 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库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项目。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设备。 山地紧急救援提升计划。普及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推进大型公共场所建设智慧卫生急救站。通过扩建、改造等方式增加州、县(市)两级医疗机构加强停车场、医用物资仓库等附属设施改造。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工程。推进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州、县级疾控中心建设,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管理平台,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进凯里市、锦屏县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其他县(市)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食品药品安全项目。推动黔东南州、凯里市和榕江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落实,推动全州卫生健康体系提质增效,后发赶超,州卫生健康局同时编制《黔东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项抓好落实。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有关任务的实施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政府投入力度,确保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保持一定的增量,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民族)医、医养结合等卫生健康民生领域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健全监管体制
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医疗服务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卫生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
完善宣传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利环境。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五、强化监测评价
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加大主要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建立卫生健康规划实施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内容、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完善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当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量化考评。通过评估与监管,确保卫生健康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
附件1-1:黔东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doc
附件1-2:黔东南州“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建设项目储备表(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