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财工环〔2025〕19号
各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5〕7号)以及州领导在《黔东南州2025年地方级公益林州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上的批示意见,现将2025年度州级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套资金2508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详见附表)。该项支出列入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省、州、县(市)4:3:3承担比例,足额将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配套到位,及时将资金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和延期拨付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
附件:1.黔东南州2025年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州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州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地方级公益林)绩效目标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黔东南州2025年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州级配套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25年州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地方级公益林)绩效目标表.xls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