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财社〔2024〕105号
各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州人大会议批准的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以及州民政局《关于商拨2024年州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函》(州民函〔2024〕10号),现下达你们2024年州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671万元(详见附件 1)。请将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该资金可统筹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请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2—1: 2024年州级城市低保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