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财行〔2024〕19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州委组织部 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州村(社区)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7〕104号)、《州委组织部 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20〕86号)及《州财政局 州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州财基〔2021〕1号),结合州委组织部提供的经费测算情况,现下达2024年全州村(社区)组织运转州级配套经费6683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离任村(社区)干部报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村(居)委会主任业绩考核奖励经费等支出,该项支出列2024年“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
请按照省、州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并将省、州补助经费连同本级配套资金一并划拨到用款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全州村(社区)组织运转州级配套资金情况表
2.2024年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2024年全州村(社区)组织运转州级配套资金情况表.xls
附件2:2024年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