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财社〔2024〕47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现下达你们2024年乡村医生州级补助资金1213万元(详见附件1)。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