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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01557 信息分类 2023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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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2-05 09:10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3

二、单位机构设置………………………………………5

三、预算单位构成………………………………………5 

四、单位人员构成………………………………………6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7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10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2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7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28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32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39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40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41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63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63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64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5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4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66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66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6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8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68

四、名词解释……………………………………………68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6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8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68

四、名词解释……………………………………………68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按职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职责监督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改变对野生动物的危害并依法调查处理。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措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黔东南州镇远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准入清单、《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 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0.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3.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为正科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有2个下属事业单位:1.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镇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预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局机关(行政单位)、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镇远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四、单位人员构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事业编制人数32人。其中: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人数20人,镇远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数12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22人(其中: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11人,镇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职1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doc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70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7.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07.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707.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7.9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2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6万元。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95.98万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是:2022年镇远县塘冲水库犀牛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未完工延续到2023年实施,所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99.00万元。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95.98万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2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2022年镇远县塘冲水库犀牛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未完工延续到2023年实施,2023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70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7.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07.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2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6万元。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707.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5.98万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2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收入支出及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有所增加。2022年镇远县塘冲水库犀牛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未完工延续到2023年实施,2023年预算项目收入支出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2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2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3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3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2023年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4万元(公用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34万元,项目经费中预算6万元专项用于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经费;预算6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执法监管业务工作经费。),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经常出现故障维修费用增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7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51万元,公用经费40.76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92.67万元、津贴补贴31.24万元、奖金1.43万元、绩效工资118.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23.56万元、退休费4.6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6.0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48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00万元、福利费9.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3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37.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2个,主要是:镇远县塘冲水库、犀牛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专项资金475万元2022年该项目已支付金额285万元,该项目未完工延续至2023年实施,2023年需支付项目款190万元,占2023年项目预算总支出337.70万元的56.26%;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经费项目85.2万元,占2023年项目预算总支出337.70万元的25.23%。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府采购预算19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190万元。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07.97万元(含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有人员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共计金额370.27万元,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包括部门其他专项经费项目138.70万元、2021年贵州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4.00万元、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190.00万元、2022年省级污染防治专项(第三批)项目)5.00万元。整体部门绩效目标为:1.全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2.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更新配备实验室日常运行开展业务所需仪器设备,保障实验室日常水、电等,及时购置实验室检测日常消耗药品试剂,保障2023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任务开展。3.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跨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和研究;建立第三方环境应急救援处置运行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测预警机制。4.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镇远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以上;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四是深入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完成危险废物三年专项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严格管控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和转运处置。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0.76万元,其中:办公费6.0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48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00万元、福利费9.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万元,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6.39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2名工作人员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986.7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344平方米,车辆2辆,通用设备93件,专用设备18件,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66件,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7 万元,主要是:购买环境监察执法办公设备、环境监测专用设备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本单位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单位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的基本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环保部门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反映除开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减排专项支出、清洁生产专项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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