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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3880281 信息分类 2021年州级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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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2-10-10 21:48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州内除省管河流跨县(市)河流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务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州内跨县(市)江河和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全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州水务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承担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涉水事务的管理、维护、改造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对相关涉水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城乡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的初审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配套设施建设。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州内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州内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加强与水文等其他涉水单位的联系。

1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州水务局局机关及局下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有5个。其中:

1.按预算管理级次分:一级预算单位1 个,二级预算单位 4个。

2.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注:州水务局机关本级),事业单位4个(其中:水土保持监测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水土保持监测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水资源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53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27.44万元,上升35.9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比2020年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6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6.5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58万元,占33.92%;项目支出3431.91万元,占66.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53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27.44万元,上升35.9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比2020年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8.08万元,上升85.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科目(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88万元,占5.08%;208科目(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9万元,占4.18%;210科目(类)卫生健康支出51.72万元,占1.00%;212科目(类)城乡社区支出1985.35万元,占38.23%;213科目(类)农林水支出2626.23万元,占50.57%;221科目(类)住房保障支出49.02万元,占0.9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193.49万元,支出决算为5193.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其中:

(1)201科目(类)99科目(款)99科目(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26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08科目(类)05科目(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当年预算为2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01科目(项)行政单位离退休。当年预算为15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05科目(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56.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06科目(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9.93万元,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10科目11(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1.72万元,支出决算为 5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212科目(类)03科目(款)99科目(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198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213科目(类)01科目(款)农业农村,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3科目(类)03科目(款)水利,年初预算为2624.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24.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01科目(项)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667.26万元,支出决算为6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2科目(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2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5科目(项)水利工程建设。年初预算为1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6科目(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科目(项)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年初预算为110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科目(项)防汛。年初预算为1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15科目(项)抗旱。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99科目(项)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为 488.2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221科目(类)02科目(款)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 49.0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01科目(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51.34万元,支出决算为5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0.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2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44万元,比上年减少6.21万元,降低37.3%,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占63.98%,比上年减少6.8万元,降低50.44%;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占36.02%,比上年增加0.6万元,上升18.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保险、上下级部门检查,公务出差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7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公务接待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7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48万元,比2020年增加75.38万元,上升21.78%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8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十八)213(类)03(款)01(项):指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

(十九)213(类)03(款)10(项):指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

(二十)213(类)03(款)14(项):指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

(二十一)213(类)03(款)16(项):指农林水支出-水利-农田水利

(二十二)213(类)03(款)31(项):指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安排的支出

(二十三)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221(类)02(款)03(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项目自评表.xls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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