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制定全州民用航空发展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临空产业经济发展规划;
(2)、申请和管理使用国家民航局对黔东南州支线机场长期稳定的运营补助资金;
(3)、负责对外协调联系航空公司开辟凯里黄平机场、黎平机场至北京、华东、华南,及至东南亚等主要旅游客源地枢纽及干线机场的航线、航班。发展航空市场,促进支线航空加快发展;
(4)、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建立高效便捷安全的运营管理机制,加快通用航空发展,负责申请立项建设直升机起降场(应急救援基地);引导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小型航空器从事短途客、货、邮运输业务。
2.机构人员情况。
黔东南州民航局是经州编委和州委常委会议研究成立黔东南州民航事业管理局,为州政府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机构3个:综合科、机场建设运营管理科、规划发展科。核定事业编制14名,由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机场规划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强对机场项目进行跟踪、衔接,积极赴国家发改委、国家民航局、成都空军、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全力以赴、不畏艰难、积极争取,经过艰苦努力,贵州省发改委已将天柱民用机场列入贵州省“一干十六支”机场布局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天柱民用运输支线机场项目已被国家发改委、国家民航局作为全国唯一两个经征求地方后增补进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民用机场项目之一。凯里、岑巩、从江、三穗通用机场项目规划得到了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已将其列入贵州省通用机场布局。
(2)积极推进机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州机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12月14日至18日,邀请成都军区空军司令部、民航贵州监管局、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西南分公司、成都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上级相关领导和民航专家到我州对凯里大型通用机场、天柱民用机场进行选址现场踏勘。
(3)加快推进黎平机场改扩建。积极协调和配合推进黎平机场根据工程,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阶段、预可研阶段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已推进到了可研(代立项)阶段。截至2015年11月底,改扩建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955.84万元。
(4)在全国发展通用航空的整体背景下,超前谋划、抢抓机遇,认真对我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我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对接签订编制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合同相关事宜,为指导我州通用航空产业快速起步和发展提供保障。
2、民航运输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累计保障航班起降1528架次,完成旅客吞吐量5.635万人次。同时,在保障正常航班运营的前提下,鼓励机场拓展其他航空业务。全年共保障通用航空和其他训练飞行共1290架次,其中保障党和国家领导人专机4架次、商务专机2架次、通用航空飞行35架次,训练飞行1249架次。
三、部门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1)、贵州省黔东南州民航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26.99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26.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09.0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收入:50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7.48万元;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9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34万元。
2、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6.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26.99万元;其中包含上年结转和结余209.05万元。
3、2015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8万元,占46%;项目支出111.47万元,占54%。
4、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民航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26.99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航线工作的开展,以及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前期工作的开展。
5、“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其运行维护费为0,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配置,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2)2015年本单位未有因公出国(境)人数,其费用为0;(3)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为0,其原因是本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本着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为原则,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或不发生接待费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民航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2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