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任〔2021〕102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沈军同志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招商引资局局长职务;
傅冬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招商引资局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何金友同志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祖红同志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范刚强同志任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河松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业海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