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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1559289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发布机构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10
文号 黔东南府议复字〔2022〕28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0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0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10 15:40 阅读次数:1390次

省文化和旅游厅:

袁金华代表提出的《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州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对推动我州多民族文化发展、助推旅游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州在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保护传承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一)抢救性保护工作提升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民族文化抢救、挖掘和记录。经过深度普查,排查到非遗资源线索5200条,收集非遗调查资料50余册,已整理出版《苗岭山区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六洞九洞侗族村寨》《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侗族款约》《侗戏》《苗族贾理》《仰阿莎》《侗族大歌志》等非遗系列丛书。依托已建立的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启动实施非遗数字化记录工程。目前已完成侗族大歌、苗族古歌等33个项目及15位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记录成果图片2.3万张、视频1.1万条、音频500小时,累计容量超过10TB。目前正在实施40名省级、州级濒危项目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为了加快数字化记录和资源共享工作,我州2019年安装贵州省非遗数字化著录与存储应用系统,系统覆盖保护区的16县(市),初步建立了黔东南非遗数据库系统。

(二)政策性保护取得新成果

近年来,我州出台了众多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法规,2015年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7年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印发《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家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理论研究成果出版办法(试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办法(试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跟踪调查办法(试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

二、经费投入加大,资金保障强化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我州自2009年起就将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每位传承人每年补助3000元,自2016年提升至每人每年5000元;2020年起,黔东南州州级财政每年除将传承人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外,另增加预算100万元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同时,我州积极向省和国家申请经费,自2017年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获批实施5年来,我州累计获得中央、省级补助实验区建设资金共计5335万元,平均每年1000余万元。2017—2021年我州共争取中央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8173万元。2021年我州出台了《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进行规范,切实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三、非遗产业化发展扶持力度加大

一是打造了丹寨万达非遗小镇、从江县銮里非遗小镇、凯里民族风情园、凯里大黔集非遗创意产业园、凯里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黄平旧州古镇等一批非遗特色小镇,引进非遗传承人及地方特色非遗项目进驻,提供非遗传承体验,带动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如雷山县发展乡村旅游助推脱贫攻坚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扶贫优秀案例,“西江模式”被列为贵州改革开放40年40事典型案例,其立足苗族歌舞、服饰等非遗资源,建造了可容纳2520名观众,360度可旋转风雨桥观众看台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西江盛典”,目前“西江盛典”是全球第一部苗族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剧目;三是依托州内非遗传习基地、传习中心(所)、扶贫就业工坊、特色街区等场所空间,加强非遗研学游、体验游,推出“魅力黔东南多彩非遗体验走廊” “苗疆非遗研学主题体验走廊”和“百里侗寨非遗主题体验走廊”等活动。2020年黔东南侗族非遗深度体验游入选全国12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充分发挥了非遗旅游的独特优势,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注入新的内生动力。

四、传承人队伍管理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目前,我州已建立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形成老、中、青结构合理的传承格局,全州现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48人、省级170人、州级294人、县级4013人。2022年,为强化传承人队伍建设,增强非遗队伍活力,已重新启动州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申报工作。

自2015年以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贵州省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2020年)》,同时印发了《黔东南州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2020年)》。2015—2021年间,累计完成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及各类延展培训超过5万人次,其中完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和“省级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等培训共计30余期2500余人次,推荐了240余名优秀非遗传承人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东华大学等国内工艺美术高校参加传统工艺研修研习。研培提升了我州非遗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全力推动刺绣产业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为推动刺绣传统工艺产业化,近年来我州多措并举,通过申报认定传统刺绣代表性传承人、名绣娘、开展培训、认定挂牌传习场所、支持刺绣扶贫工坊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在保护传承传统刺绣技艺的同时,引导和支持传承人和从业者不断创新、主动接轨市场,通过“指尖上的技艺”发展致富。“十三五”期间,我州获批锦绣计划、苗族服饰、苗绣等项目经费700余万元用于开展州内苗绣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保护等工作,推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妈妈制造”公益项目落户台江县和丹寨县。引导“名绣娘”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发挥作用,榕江县黔源侗族刺绣工艺厂负责人、州级“名绣娘”欧君梅,贵州古苗疆刺绣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州级“名绣娘”刘英,分别在榕江县卧龙小区和凯里上马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建立基地,解决100余名移民妇女就业问题,积极为脱贫攻坚贡献巾帼力量。2021年,施秉县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榜香郁苗绣服饰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古苗疆刺绣工贸有限公司3家民族工艺品企业被认定为贵州省“专精特新”企业。

通过相关工作开展,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下步,我州将根据袁金华代表提出建议,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用活民族文化资源,助推乡村振兴。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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