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
年末全州常住人口375.73万人。年末户籍人口4899310人,比上年末增加3328人。少数民族4023273人,其中:苗族人口2139316人,侗族人口1498771人。全州人口出生率为0.9%,死亡率为0.6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68%。
二、就业
1. 劳动力就业总体情况。全州劳动力262.85万人,实现就业218.77万人(其中:省外108.39万人〈广东46.51万人、浙江33.44万人、福建7.11万人、江苏4.47万人,其他省份16.86万人〉,省内州外13.16万人,州内97.22万人),从事农业生产34.18万人。
2. 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全州农村劳动力193.60万人,实现就业158.08万人(其中:省外90.45万人〈广东39.10万人、浙江28.07万人、福建5.99万人、江苏3.65万人,其他省份13.64万人〉,省内州外8.63万人,州内县外20.57万人,县内乡外24.82万人,乡镇内13.61万人),从事农业生产28.58万人。
3. 城镇劳动力就业情况。全州城镇劳动力69.25万人,实现就业60.69万人(其中:省外17.94万人〈广东7.41万人、浙江5.37万人、福建1.12万人、江苏0.82万人,其他省份3.22万人〉,省内州外4.53万人,州内县外12.70万人,县内乡外14.80万人,乡镇内10.72万人),从事农业生产5.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