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经研究决定:
废止《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州银发〔2015〕122号)。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4年12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公告〔2024〕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经研究决定:
废止《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州银发〔2015〕122号)。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4年12月30日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