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特困人员参保全覆盖,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摸清人员底数。定期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交换数据,建立特殊困难数据台账,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二是开展未参保排查。将相关部门交换至医保的数据,全量导入医保信息平台,完成特殊困难人员身份标识。根据标识导出未参保明细后,调动县、乡、村三级力量,开展参保动员,及时解决漏保断保问题,确保动态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全州医保部门规范化收集特殊困难人群合理化未参保印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确保参保全覆盖。截至12月31日,全州脱贫人口、监测户、农村特困人员及农村低保对象共计161.83万人,除因合理化原因的0.24万人外,剩余161.59万人全部参保。
二是分类实施参保资助政策,参保缴费有补助。一是实行分类参保资助。根据我州财政情况及省局指导政策,在普通人群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定额资助。将特困人群分为全额资助、定额资助200元、定额资助120元、定额资助60元4个类别,分类施策,对标对表,确保特困人员资助参保落实到位。二是查缺补漏,确保实现应资尽资。根据资助参保政策,定期对应资助人员进行排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对应资助人员按照最高资助额度进行资助,切实减轻群众参保负担。截至12月31日,全州落实参保资助155.09万人、2.10亿元。
三是精准执行“三重”医保,医疗待遇有保障。一是优化“三重”医保服务。严格落实“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依托贵州医保服务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报销直接结算,“三重”医保报销更加便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州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享受三重医保11.32万人次、5.10亿元。二是主动开展排查。定期对符合“三重”医保报销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获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的人员进行排查,通过手工零星报销的形式,兑现“三重”医保待遇,轻群众就医负担。截至12月31日,主动排查因特殊原因未获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且符合救助人员3.01万人次、2788.36万元。
四是开展大额费用预警监测,风险防范有措施。一是全量数据监测。按照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工作要求,按月定期开展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群体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累计自付超过8000元;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累计自付超过14817元的人员进行预警监测。二是分析研判风险。医保部门及时将排查数据反馈州乡村振兴、民政和卫健等部门,各部门组织入户开展核实后报县级研判,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措施,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实现部门闭环管理。截至12月31日,累计监测并推送面临因病致贫风险的1.16万人、推送人员中经相关部门核准认定为困难群众身份的0.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