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责任,促管控整体提升。坚持高位推动,印发《黔东南州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成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纳入“两改两治”一体化推进,明确“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会商、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机制,形成“全州一盘棋、部门一条心、县市齐步走”的工作思路。
二是抓条件,促管控基础提升。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全州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各县(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的制定思路和情况、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会商、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机制等情况,共同研判确定黔东南州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示范县名单。
三是抓落实,促管控实效提升。按照“三基本”要求,立足行政村治理管控条件及环境现状,因地制宜采取“管控为主、措施为辅”的方式落实治理管控。如麻江县高枧村、谷硐村、光明村、兴坪村等距离乡镇污水处理厂较近的村寨主要采取“纳管”的方式落实管控。河坝村、卡乌村等居住较为集中的行政村主要采用“上设施”落实治理。兰山村、猫头村、翁址村等村庄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结合群众自治的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管控。对于排水条件较好的采取“管控+自然消纳”的方式进行治理,如大坪村、乐埠村、营山村等。
四是抓机制,促管控长效提升。根据《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部门,鼓励各县(市)将农村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县指导,镇统筹,村管理,户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及“三基本”要求,采取“全面排查+不定期抽查+成效整治APP”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排查,及时将问题反馈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确保治理管控成效。
五是抓主体,促管控氛围提升。鼓励各县(市)立足各行政村文化特色、民俗习惯、生态环境现状等特点,以“三基本”要求为目标,“民俗”为基础,发挥村级文化、环境优势,结合基层治理行动效能,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结合村级“三支队伍”(村支两委、包村工作组、驻村工作队)力量,从线上线下同时发力,通过院坝会、传唱家庭卫生顺口溜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积极倡导文明和谐的乡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