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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黔东南州各县(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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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39 号),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进行考核,三穗、施秉、天柱、雷山、麻江、岑巩、剑河、黄平、锦屏、台江、黎平、从江、榕江、凯里、丹寨、镇远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州级推荐各县(市)水保项目参与省级竞争立项和考核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水土保持履职依据。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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